(江苏省南京市仙新路98号)
发行人声明
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1、2010年12月,经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出版主业资产向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苏财资[2010]101号)批复,出版集团将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等出版业务相关12家公司股权和出版主业资产注入本公司。该等注入资产在重组前和重组后均受出版集团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故本次注资行为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及业务合并。基于此,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因而将注入本公司的出版业务追溯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出版集团将出版主业资产注入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有关规定,重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事项的,被重组方合并前的净损益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出版集团注入本公司的出版主业资产在注资完成日之前实现的净利润在申报财务报表中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从而导致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出版主业资产注入完成后,造成上述差异的因素已不存在。
3、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股利分配政策;(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如果本公司于2011年完成上市,则本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至A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的净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如果本公司未能于2011年完成上市,则本公司2011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本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决定。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在编制母公司报表时,对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只有在下属子公司宣告分配股利或利润时,才确认投资收益。因此,合并财务报表的盈利指标更能反映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但是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及可供分配的利润会对本公司的利润分派能力(包括现金支付能力)产生影响。如果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未能在本公司财务报告发布之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将导致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的盈利指标(例如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为了保证股利分配能够充分体现本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本公司拟要求各子公司在每年的适当时候宣告分派现金股利,以保证本公司对股东的现金派利能力。
5、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关于发布第一批不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05]163号)、以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关于明确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税收征管归属的通知》(苏地税函[2007]307号),本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委宣传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1号)、海南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市县和已完成转制企业名单的通知》(琼文改办[2008]15号),本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
报告期内所得税免税额
6、从1999年度起,本公司及下属有图书发行网点建设任务的企业,按已实现图书销售收入(不含税)的1.5%计提网点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图书发行网点建设。这部分资金准予在税前扣除。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终止计提新华书店网点建设资金的批复》(苏财教[2009]228号)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下属新华书店公司从2010年1月1日起终止计提网点建设资金,已计提的网点建设资金余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账务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后,本公司截至2008年末及2009年末的专项储备及净资产分别增加0.96亿元及1.32亿元,同时对报告期内的公司损益情况不产生任何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 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经新闻出版总署于2007年8月29日《关于同意江苏新华发行集团重组改制方案的批复》(新出办[2007]1155号)及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于2009年6月24日出具的《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宣复[2009]3号、苏财教[2009]75号)批准,由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211,981.32万元,按照1:0.7076的折股比例,折为15亿股,其中,出版集团持股13.5亿股,弘毅投资持股1.5亿股。2009年6月30日,发行人领取了江苏省工商局向其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01056号)。
(二)本公司的发起人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出版集团和弘毅投资。目前,出版集团持有本公司188,59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92.63%;弘毅投资持有本公司15,0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37%。
(三)发行人设立时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江苏新华发行集团重组改制方案的批复》(新出办(2007)1155号)以及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新华发行集团重组改制方案的批复》(苏宣复(2007)28号、苏财政(2007)128号)所批准的《江苏新华发行集团重组改制方案》,本公司改制前主体集团公司核心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含下属企业的权益和股权,下同)及其相关负债全部进入股份公司,主要包括:
1、集团公司持有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2、68家全资子公司(含66家区域性新华书店子公司)的股权;
3、2家控股企业的股权;
4、2家参股企业的股权。
(四)2010年出版集团增资
经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出版主业资产向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苏财资[2010]101号)批准,出版集团于2010年12月28日将下属出版主业相关资产注入本公司。出版集团注入的资产包括: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凤凰出版社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凤凰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凤凰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凤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凤凰职业教育图书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出版集团与出版业务相关的资产等。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本情况
(一) 本公司本次A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35,900,000股,若本次发行509,000,000股A股,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注:SS为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国有股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于2009年6月19日联合印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出版集团应于本次发行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2011年3月,江苏省财政厅以《关于同意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部分转持的函》(苏财资[2011]29号),同意凤凰传媒境内发行A股并上市后,将出版集团持有的5,090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按本次发行上限50,900万股的10%计算)持有,若凤凰传媒实际发行A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50,900万股,出版集团应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股份数量相应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计算。
(二)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出版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弘毅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由出版集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股东出版集团的禁售期义务。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图书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及文化用品销售。其中,图书出版物主要包括教材和一般图书(含教辅)。
本公司出版及发行业务面对的最终消费群体均是读者。其中,教材教辅主要面向学生与教师;一般图书、音像制品主要面向社会大众以及图书馆、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客户。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本公司承继了出版集团全部出版和发行主业资产,是我国出版发行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出版领域和发行领域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出版集团、本公司及译林社均曾入选中国出版政府奖全国先进出版单位,在全国出版发行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本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国规模最大的出版发行集团之一;
2、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出版发行企业;
3、依托江苏省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教育资源;
4、拥有覆盖广泛的图书发行渠道、强大的物流体系及先进的连锁经营模式;
5、拥有大型文化Mall建设运营的丰富经验;
6、拥有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房屋所有权
截至2011年7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自有房屋共计861项、总建筑面积为926,893平方米。其中,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出让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共计837项,总建筑面积883,666平方米;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取得相应出让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共2项,总建筑面积7,932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共计22项,总建筑面积35,295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1年7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有土地767宗、总面积807,884平方米,均为自有土地。其中,已经取得国有出让土地证的土地共758宗,总面积784,093平方米,占比97.06%;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9宗,总面积23,791平方米,占比2.94%。
(三)着作权
根据江苏省版权局2011年2月25日颁发的《作品着作权登记证》(作登字:10-2011-F-378),本公司对公司标识方案“”享有着作权。
六、经营许可和商标
(一)本公司及分支机构拥有的经营许可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分支机构拥有如下经营许可:
1、出版物经营许可
本公司及分支机构取得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情况
2、音像制品经营许可
新华发行分公司现持有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苏宁连001),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新华发行分公司从事地区连锁经营,该《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止。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本公司现持有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宁字320102301652号),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同意本公司从事普通货运业务,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4年1月27日止。
4、食品流通许可
本公司现持有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P3201921010000013),南京市工商局核准本公司的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经营方式:批发与零售,食品类别:酒类。该《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3年2月3日止。
(二)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没有自有商标。根据中国新华书店协会2011年3月1日出具的《授权书》,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作为新华书店服务商标注册人,授权本公司使用新华书店服务商标,并授权本公司对下属各级新华书店行使新华书店服务商标的使用管理、维权工作。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凰信息技术拥有两项图形商标,有效期至2020年。
此外,根据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和省财政厅《关于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所属出版单位国有资产无偿划拨的批复》(苏财教〔2010〕3号)的批复,省财政厅批准出版集团下属苏人社、苏科社、苏教社、苏少社、凤凰社、苏美社、苏文社、译林社、苏音社等18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到苏人社公司、苏科社公司等企业法人公司,相关事业单位拥有的合计55项商标亦一并划转给相应出版社公司。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相关商标变更至出版社公司名下的申请已经递交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尚未完成变更手续。
七、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与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本次发行前,出版集团持有本公司92.6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按发行上限50,900万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出版集团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72.11%。出版集团主要从事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业务。出版集团下属各子公司中,除了本公司之外,其他子公司均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因此,本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在物资采购、印刷加工、房屋租赁方面存在一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必要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和取费均按照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确定,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在书城项目建设、股份收益权转让等方面存在少量的关联交易。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均按照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确定。
1、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在本次资产注入后,由于纸张和印刷环节仍保留在出版集团,因此经追溯调整,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出版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其他关联方为制作图书发生商品采购、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但交易金额和占营业成本比例均较小,具体交易汇总如下:
2、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出版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少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汇总如下:
3、房屋租赁
(1)承租房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分别与出版集团及其下属资产管理公司、文化中心、凤凰台饭店签订《房屋租赁协议》,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分别承租房产共计53处、67处和65处,承租面积分别为17,313平方米、47,505平方米和47,277平方米。租金价格参照当地同等区位、同等条件房屋租金水平确定。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的租金总额分别约为340万元、1,042万元和1,043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11%、0.33%和0.56%。
(2)出租房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苏科社公司分别与凤凰置业、数码印务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具体出租房产情况如下:
4、书城项目建设
(1)苏州凤凰国际书城项目
为建设苏州凤凰国际书城项目,2010年3月,本公司与凤凰置业、苏州置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建设苏州凤凰国际书城。书城房产对应的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按照最终确认的建设成本扣除掉前期费用后金额的0.5%向苏州置业支付委托工程建设管理费用。目前该项目尚在前期建设阶段。
(2)和熙书城项目
为建设和熙书城项目,2009年12月,本公司与凤凰置业签订了《和熙翔苑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其购买已取得宁房销第200910100W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和熙文化广场15幢101(含2、3层)和401室的二处房产。其中,101室房产实测建筑面积7,666.03平方米,总价17,370万元;401室房产实测建筑面积758.59平方米,总价879万元。
(3)南通凤凰国际书城项目
为建设南通凤凰国际书城项目,2010年3月,本公司与凤凰置业签订了《委托建设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双方联合竞买取得的南通市CR9058号地块中约5万平方米用于书城运营的房产委托凤凰置业进行建设。房产对应的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按照最终确认的建设成本扣除掉前期费用后金额的0.5%向凤凰置业支付委托事务报酬。目前该项目尚在前期建设阶段。
5、委托理财
2009年11月30日,本公司、苏总社分别与苏教社、苏科社和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股份收益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2.5亿股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收益权按1.6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上述三家单位,同时按7%的年溢价率向受让方收取公司持有期间的收益1,557万元。2010年,苏教社和苏科社受让的上述股份收益权已最终划转至出版集团。
2010年3月5日,本公司将曾通过出版集团间接参与资金信托计划,并于2008年2月中签的中煤能源122,967股A股股票以中签价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并收到转让款207万元。
6、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苏人社、苏教社、苏文社等出版社向江苏省出版总社结算中心拆借资金,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向结算中心累计拆借资金4,300万元、4,600万元和103,172万元。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资金拆借款项已全部予以归还。
(三)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针对公司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存在的关联交易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后、基于普通的商业条件进行的,协议条款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0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发行人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股份。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简要情况
出版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188,59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92.63%。2001年7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1]119号文批准,成立了江苏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出版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2,211,237万元,净资产为977,203万元,2011年1-6月净利润为15,870万元。
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2010年底,出版集团将出版主业资产注入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出版集团注入本公司的出版主业资产在注资完成日之前实现的净利润在申报财务报表中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从而导致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出版主业资产注入完成后,造成上述差异的因素已不存在。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1:上述财务指标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注2:2011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为年化值。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本公司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本公司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的每股收益如下: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情况分析
截至2008年、2009年、2010年年末和2011年上半年末,公司的总资产分别达到685,215万元、782,579万元、761,440万元和741,9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82%、64.86%、67.58%和64.59%,公司的总负债分别达到246,596万元、258,174万元、356,360万元和324,22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3.80%、81.36%、79.25%和77.03%,本公司的资产结构呈现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比例较高,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比例较低的特点,这主要与出版物出版发行行业的行业特点有关。
公司的负债中并无长期有息债务,且短期有息债务占比极小,而主要为应付账款。2008年、2009年、2010年年末和2011年上半年末应付账款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72% 、45.64% 、35.03%和43.72%。因此,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是应付账款的偿还能力。公司应付账款的主要对象都是出版社等
供应商。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应付前5名单位款项占公司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5.07%。
由于公司不仅是出版发行全产业链的综合性公司,也是全国最大的出版物发行商,在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且公司在长期的业务经营中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供应商对本公司的应付账款也给予优惠的账期;同时,公司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学校、图书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可能性较低。综上所述,公司的偿债能力可以得到较好的保障。
2.盈利能力分析
随着近几年出版发行行业的持续发展、居民对文化用品支出投入的不断提高,本公司的业务量也不断扩大,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700万元,较2009年度增长7.34%。随着收入的增长,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大幅提高,2010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66,3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205万元。
总体来看,本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总体呈现出增长态势。
3、现金流状况分析
(1)经营活动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上半年,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0,114万元、75,612万元、84,833万元和44,045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提高,2008年-2010年的年均增幅达18.79%,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持续扩大生产经营,营业收入稳步提高所致。
(2)投资活动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上半年,本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2,990万元、-55,353万元、-139,634万元和-14,252万元,净现金流出呈逐年上升趋势。
2009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比2008年增加22,363万元,同比上升67.78%。2009年,投资活动相关现金流入流出都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1)海南新华于当年购买两份理财产品共计1.2亿元,并分别于当年赎回;(2)本公司于当年购买两份理财产品共计8.0亿元,并分别于当年赎回。2009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进一步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于当年分别支付1.67亿元和1.87亿元建设苏州书城和购买和熙翔苑房产用于和熙书城运营。
2010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比2009年度增加84,281万元,同比上升152.26%。2010年,投资活动相关现金流入流出都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当年分别购买理财产品8.55亿元和2.7亿元;(2)本公司及下属海南新华于当年分别赎回理财产品3.2亿元和5.4亿元;(3)出版业务资产注入前,本公司下属苏教社公司借给置业股份7.9亿元借款,后于当年通过无偿划转剥离该笔借款6.12亿元,并于同年归还剩余的1.78亿元。
(3)筹资活动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上半年,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2,115万元、3,380万元、36,423万元和-65,824万元。
2009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2008年减少38,736万元,同比下降91.97%,主要是因为:除了2008年弘毅增资导致2008年筹资净额值较大之外,2009年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也较少,如文化宣传基金和财政贴息。
2010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2009年度增加33,044万元,同比上升977.66%,主要是因为:(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出版集团结算中心借入短期借款共计10.31亿元;(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各笔借入款项的到期日,于年内向出版集团偿还借款共计3.88亿元;(3)于出版业务资产注入前,本公司当年通过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剥离3亿元现金。
2011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主要为本公司于2011年1-6月间支付大量应付股利所致。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截至2010年8月31日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2010年8月31日在册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包括本公司母公司截至2010年8月31日累计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各子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按此方案,共分配现金股利4.55亿元。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股利已分派完毕。
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2010年12月31日在册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为本公司母公司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各子公司(不包含出版集团注入的子公司)2010年全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按此方案,共分配现金股利2.10亿元。出版集团向本公司注入的出版主业资产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86亿元由出版集团独享。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派完毕。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如果本公司于2011年完成上市,则本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至A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的净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如果本公司未能于2011年完成上市,则本公司2011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本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决定。
4、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本公司股利分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主要有80家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为建设中国一流出版基地,打造“中国现代书业第一网”,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大型传媒企业,本公司确定将实体网建设、教育类图书复合出版、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建设等作为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综合考虑本公司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该等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顺应出版发行行业的发展趋势、实现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综合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市场情况,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对本次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本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有利于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强化和拓展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政策变动风险
(一)中小学教材出版和发行体制改革带来的风险
1、中小学教材出版和发行招投标改革带来的风险
为在我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领域推进市场化改革,根据2005年3月1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扩大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5]15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发改经体[2005]1088号)的规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在全国范围推行,中小学教材的出版和总发行权须通过招投标确定,并且对出版和总发行投标人资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2005年以前,本公司拥有江苏省中小学教材的独家发行权,2005年至2008年江苏省推行中小学教材部分招投标,并从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中小学教材招投标。从2005年江苏省部分中小学教材招投标以来,出版集团和本公司凭借优质的教材出版资源、完善的发行网络体系、高效的物流保障能力、丰富的教材发行经验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以明显优势连续六年赢得了江苏全省中小学招投标教材全部品种的总发行权。
随着教材出版和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如果本公司不能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网络优势、人才优势、信息优势,不能在优化业务结构、实施业态创新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上取得突破,一旦本公司在未来中小学教材投标过程中落标,将失去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使本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
2、九年义务教育的免费教材政策变化及发行费用折扣可能上升带来的风险
江苏省自2005年开始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施教材免费供应,自2008年开始全省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实现全部免费供应。免费教材即由政府部门出资统一采购,并免费发放给学生。本公司作为招标确认的连续六年江苏省中小学教材的唯一总发行单位,已按照国家“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招投标推行以来免费教材的采购与配送工作。
对于免费教材采购,由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新闻出版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招标确定的发行费用较《关于中小学教材发行费用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存在一定幅度的折扣。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发行人免费教材的发行费用折扣在1.3%至1.385%之间。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教材政策的不断推进,如果九年义务教育的免费教材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竞争情况加剧导致免费教材的发行费用折扣提高,可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3、循环使用教材政策变化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的规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部分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同时,鼓励地方课程免费教材也实行循环使用。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基[2008]12号)规定,江苏省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对象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弟学校学生)和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民办民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科目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和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2008年,江苏省按学生人数为学校足额配备了循环教科书;自2009年开始,以后每年按学生数的1/5配发新书,用于补充破损不能使用的教科书。2009年,本公司由于教科书循环使用政策而减少的教材发行码洋约为3亿元;由于以后各年均要按照学生数的1/5配发新书,教科书循环使用政策不会对教材发行数量带来进一步影响。
但循环教材政策的未来变化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循环教材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循环使用教材年度采购量下降,可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二)高中教材发行体制改革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拥有江苏省高中教材独家发行权。江苏省政府所推行有关中小学教材发行的公开招标程序,尚不包括高中教材发行。因此,本公司仍拥有向有关学校发行教材之独家发行权。
如果江苏省政府未来就发行高中教材引入类似公开招标程序,本公司的发行业务将面对来自其它市场参与者之竞争。若本公司未能于公开招标中标,可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三)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出版发行行业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行业,因此,长期以来在财政、税收等方面一直享受国家统一制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关于发布第一批不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05]163号)、以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关于明确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税收征管归属的通知》(苏地税函[2007]307号),本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委宣传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1号)、海南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市县和已完成转制企业名单的通知》(琼文改办[2008]15号),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单位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其他出版业务的子公司属于该文件规定范围内的科技、少儿类出版物以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等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的规定,本公司享受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延长2年,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其他出版业务的子公司属于该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少儿类出版物、中小学学生课本等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除此之外的其他图书和期刊、音像制品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的规定: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退还及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应专项用于发行网点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因此本公司与发行业务相关的收入中,将该部分退还及减免的增值税税款计入专项应付款,而非计入利润表科目;本公司只将非发行业务相关的增值税返还计入营业外收入。
如果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本公司不能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或国家出台有关新政策,可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和经营风险
(一)中小学学生人数在一定时期内下降的风险
从1978年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我国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近年来稳步下降,其在教育方面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学生数量的减少。2006年至2010年,江苏全省小学在校生数由455.75万人下降至398.80万人,初中在校生数由318.71万人下降至233.00万人。
如果我国人口出生率以及中小学在校生人数进一步下降,将可能导致本公司教材及教育类图书销售收入下降,从而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二)重大选题项目的选择风险
选题是公司出版业务的起点,决定所出版图书包含的内容、知识、信息、形式以及所满足的需求等产品属性。选题环节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根据市场情况、作者资源情况进行选择和加工,以判断选题内容是否可行、是否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及市场价值、是否为市场和广大读者需要、喜爱,这将决定该图书是否能够畅销和盈利。选题体系是否健全、选题策划能力是否良好、是否拥有足够的优秀编辑和策划团队,是公司出版业务能否实现良好经营业绩的核心环节。尽管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管理、流程设计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对选题风险的控制,但如果重大选题项目的定位不准确、内容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将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三)跨区域发展的风险
为了推进出版传媒企业联合重组,加快培育出版传媒骨干企业,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积极鼓励、支持出版传媒企业跨区域整合。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3月25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将鼓励和支持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新闻出版单位,按照优势互补、自愿结合的原则,跨地区、跨部门组建出版传媒集团公司作为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
本公司作为全国最大的出版物出版和发行企业之一,已初步具备实施行业整合的优势和条件。本公司于2009年9月与海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向其全资持有的海南新华进行增资,最终持有海南新华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在进入资本市场后,将通过建立持续稳定的融资渠道,运用企业的创新能力及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跨区域整合,打破全国出版物出版和发行行业区域分割的格局,力争成为出版物出版和发行市场的主导者和战略投资者。但由于目前我国出版物出版和发行市场仍存在较强的地域壁垒和地方保护,本公司在进行跨区域并购或资源整合时,将会遇到一定阻力,并且在跨地区发展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中国整体经济和行业发展状况、是否具备与业务增长相匹配的合资格管理人员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影响。这些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本公司成功推行扩充计划及达到预期增长,进而将对本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风险
本公司始终坚持读者利益至上原则,通过丰富的出版资源、完善的发行网络与高效的物流体系,及时高效地满足顾客的购书需求,在广大读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始终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原则,致力于向广大读者提供健康有益的图书音像等文化商品,坚决抵制非法出版物,因此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然而,随着出版物出版和发行行业准入限制的逐步放宽,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入出版物出版和发行领域,新的经营模式不断涌现。出版物出版和发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一方面提升了行业整体经营水平,另一方面加剧了市场竞争。目前市场竞争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的有:盗版盗印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中小学教辅市场因盗版、高折扣恶性竞争、质量低劣等原因而较为混乱、少数书商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加大了公司的经营成本,给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五)业态创新的风险
业态创新能力始终是本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几年来,在图书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市场秩序尚不规范的情况下,本公司通过推进集约化管理,介入数字化出版领域、精心打造文化Mall、丰富业务种类、推进跨区域发展,以及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销售方式等形式,实现了不断的业态创新,提升了公司绩效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业绩的不断增长,巩固了本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出版物发行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新型市场主体陆续进入出版物出版和发行领域,不断涌现了电子书、互联网出版、博客、网上书店、按需印刷等多种新型数字化出版业态以及手机小说、手机新闻、手机报纸等新型数字媒体形式。高科技发展、业态更新及各类新型市场主体的竞争,将会给本公司数字化出版、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六)信息系统的风险
本公司经营的图书品种丰富,除中小学教材、教辅外,还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少儿读物、文学艺术等多个大类的一般图书,本公司图书销售数量及周转量巨大,年销售品种超过40万种,年流转品种超过120万种。因此,本公司业务经营对信息技术系统的可靠性依赖较高。
为此,本公司建立以ERP信息系统、WMS物流自动化系统和用友NC财务系统为核心的现代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业务营运、仓储管理、财务及会计管理等多个范畴,旨在提升本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协助本公司监控各方面业务经营。信息技术系统一旦出现故障或失灵,将可能干扰本公司正常业务运作,影响本公司日常营运和管理效率,可能对本公司业务以至业务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一)大股东控制风险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92.63%的股份,按本次公开发行50,900万股计算,发行后其持有本公司72.11%的股份,仍对本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规范运作,未出现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系列制度,对关联交易事项执行严格的决策程序,降低了大股东控制风险,但是不排除未来控股股东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方面进行实质影响,给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二)内部控制风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80家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较多,且随着业务的发展将继续增加,这将在采购供应、销售服务、物流配送、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本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大本公司的管理难度。同时,如果由于管理不当,导致子公司在业务经营、对外投资、担保等方面出现决策失误,将给本公司带来潜在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6月,本公司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21%、13.54%、13.38%及8.28%。
本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收益则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本公司的利润水平不能和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因此,短期内本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实体网、教育类图书复合出版、信息化及电子商务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后,将对本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在选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已聘请有关行业专家、专业机构在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图书市场容量的变化、政策环境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9、招股意向书全文
以上文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网址为www.sse.com.cn,并将陈放于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场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查阅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 - 11:00, 14:00 - 17:00。
查阅网址:www.sse.com.cn www.phoenixmedia.cn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