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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王”理念的颠覆与回归

作者:乔纳森•A•尼;丛挺 翻译   时间:2011年09月1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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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渠道  Netflix  网飞公司  内容  分销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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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0) 反对(0) 9楼说    机构: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许俊雄

出版業者往往只會生產內容,鮮少做其他事,這讓以技術、行銷資源聚集內容的平台,有了生存機會。出版社必須讓內容成為searchable and sortable contents,才有機會說是內容為王。

2011/10/15 10:13:00

支持(1) 反对(0) 8楼说    机构:出版人,曾任新闻出版署副署长    姓名:刘杲

内容为王,是个比喻。比喻总是有缺陷的。我一直认为,在传播活动中,内容很重要,无论考虑文化,还是考虑商业,都不能忽视内容。即便如此,内容也不是唯一的。内容能否发挥作用,还必须产业链上其他各个环节的正常发挥和彼此配合。事物是复杂的。单打一行不通。这篇文章的核心是讲传播环节的不同选择和相应的利益分配。它不是对内容这个环节的直接肯定或否定,只是题目有点吓人。这导致了若干评论的难以聚焦。

2011/9/26 16:07:00

支持(0) 反对(0) 7楼说    机构:上海大学    姓名:袁琳

上海大学郑涵教授:与过去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内容为王”相比,现今文化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强调以版权为核心,而不仅仅是内容。版权为核心的问题将不断要求宏观体制发生变化,同时也将要求微观层面的文化企业或生产单位的组织结构发生变化。http://www.nbd.com.cn/newshtml/20110922/20110922203742321.html

2011/9/26 13:36:00

支持(0) 反对(0) 6楼说    机构:电子工业出版社    姓名:张峻

内容聚合商大喊“内容为王”的目的是以更便宜的价格拿到更多的内容,关键是我们自己是不是拿自己的内容当“王”看。

2011/9/22 16:52:00

支持(0) 反对(0) 5楼说    机构:山东教育出版社    姓名:刘辉

没有“王者风范”的内容怎么能为王?反之,有范儿的内容吃遍渠道和媒体。

2011/9/18 8:53:00

支持(1) 反对(0) 4楼说    机构:中国科学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王贻社

依我看,本文恰恰不是对“内容为王”理念的颠覆,而是对“内容为王”的强化论证。

2011/9/15 16:51:00

支持(1) 反对(0) 3楼说    机构:百道网    姓名:程三国

整个产业链条中最核心的最能产生用户粘性的当然是内容,问题的关键在价值分配上,内容聚合商比内容出版社握有更大的主导权,其实颠覆的不是“内容为王”,而是内容出版商原来占绝对优势的价值获取的王道。

2011/9/14 21:56:00

支持(0) 反对(0) 2楼说    机构:海燕出版社    姓名:何强

如果讲的是出版\传播,一定是内容.没有内容传播什么.本文讲的无非是集合内容进行传播而已.题目有问题.

2011/9/14 17:44:00

支持(2) 反对(0) 1楼说    机构:出版界老同志    姓名:刘杲

无论营销手段和商业模式如何花样翻新,它的基础仍然是内容。如果不是内容,那是什么?

2011/9/14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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