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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06日 来源:百道网
时间:
『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爵士乐从最初起源于美国民间默默无闻的乐种,发展到至今风靡全球、最有份量的音乐艺术种类,爵士乐走过了一段不寻常的发展之路,这段不断升华的音乐之路上,离不开一位位圣徒般为爵士发展贡献心血才华的音乐人,这些奕奕的名字构成今日爵士乐璀璨的华美存在。在博学家杰夫·戴尔的诠释下,《然而,很美:爵士乐之书》将重现爵士乐发展中“那些被毒品困惑、被音乐浸透、被现实溶解,又被种族歧视逼疯了的灵魂们”。像圣徒膜拜圣经,这是一本值得所有人收藏的爵士圣经。』
《然而,很美:爵士乐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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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英]杰夫·戴尔
译者:孔亚雷
出版时间:2016年02月
【关于本书】
村上春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并倾情翻译了其日文版,毛姆文学奖获奖作品。
莱斯特·扬,比莉·哈乐黛,瑟隆尼斯·蒙克,艾灵顿公爵,切特·贝克……受难圣徒般的传奇音乐家,电影蒙太奇般的人生场景:无论你是不是爵士乐迷,无论你有没有听过那些歌,这本书都会让你想去听一听——或再听一听。而当你听过之后,你会想再看看那些句子。你的心会变得柔软而敏感,像只可怜的小动物。有时你会微笑,有时你会莫名地想哭,有时你会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某件事,某个人,有时你会站起来,走到阳台抽支烟。而当你看完,你知道你会再看,你会自信(甚至自豪)地向朋友推荐,你会永远把它留在书架,希望有一天,当你离开这个世界,你的孩子——你孩子的孩子——也会去读它。因为,这是一部小小的爵士乐圣经。
【关于作者】
“一个孜孜不倦的博学家,一个无法抗拒的幽默高手,小说、随笔、报道,他样样精通,但他最爱做的,是把这三者缠绕起来,变成某种完全由他独创的文体。”
——《纽约客》
杰夫·戴尔,1958年出生于英国切尔滕纳姆,被《每日电讯报》称为“很可能是当今最好的英国作家。”他的写作风格极其独特,涉及音乐、摄影、电影等多个领域,并将小说、游记、传记、评论、回忆录等体裁融为一体,形成了奇异而迷人的“杰夫·戴尔文体”。其主要作品包括小说《寻找马洛里》、《杰夫在威尼斯,死亡在瓦拉纳西》,跨文体作品《然而,很美:爵士乐之书》(获毛姆文学奖)、《一怒之下:与D.H.劳伦斯搏斗》(入围美国国家图书批评界奖)、《懒人瑜伽》(获W.H.史密斯最佳旅行书籍奖)、《此刻》(获国际摄影中心摄影写作奖)等。2005年入选英国皇家文学学会,2006年获得由美国艺术文学院颁发的E.M.福斯特奖。他与妻子现居伦敦。
【精彩试读】
|艾灵顿公爵
路两边的旷野像夜空一样黑。大地如此平坦,如果你站上谷仓,可以看见一辆车的车灯仿佛地平线上的两颗星,在慢慢向你靠近,直到一小时后,它那红色的尾灯才幽灵般缓缓东去。除了汽车持续的嗡嗡声,一片寂静。黑暗是如此彻底,开车的人不禁觉得马路根本不存在,就像大灯是镰刀,在麦田中劈开一条道,而那些麦子在光的震慑下僵硬地挣扎。就像汽车是台扫雪机,把黑暗铲到一边,清出一条光的道路……他感到自己的思绪正在游离,眼皮越来越重,他用力眨眼,搓揉大腿,以保持清醒。他把速度稳在五十码,但外面如此辽阔而一成不变,汽车看起来几乎一动不动,好像一艘正在向遥远月球移动的宇宙飞船……他的思绪又开始在旷野上飘忽不定,他想也许可以冒险闭一下眼睛,就闭那么可爱的一两秒——
突然车里充满了公路的咆啸和夜晚的寒气,他吃惊地发现自己刚才差点睡着了。车里瞬间变得冰冷刺骨。
——嗨,公爵,关上窗,我不困了,开车的人说。他看了一眼副驾驶座的男人。
——你确定可以吗,哈利?
——对,对……
公爵跟哈利一样讨厌寒冷,他只是需要有个确认。他摇上车窗。车里跟刚才迅速冷下来一样开始暖起来。密闭汽车里那种干燥的烘烤般的温暖,是世界上他最喜欢的暖法。公爵说过很多次,公路就是他的家,如果真是那样,这辆车就是他的壁炉。端坐在前座,暖气开得很足,冷冷的风景掠过窗外——对他们俩来说,那就像坐在一栋老房子的扶手椅里,围着火炉,手里捧本书,外面下着雪。
他们像这样一起旅行已经有多少英里了?哈利在心里想。一百万?再加上火车和飞机,距离也许可以绕地球三四圈。也许世界上没有人在一起待过那么长时间,或者旅行过那么远,说不定有数十亿英里。他是1949年买的这辆车,本来只打算在纽约附近开开,但很快就开始带着公爵全美国到处跑。好几次他都有种冲动,想用笔记本记下他们旅行了多远,但总会转而意识到,他是多么希望自己从一开始就记了,而每次这样一想,他便放弃了记录的念头,开始估算大致的里程,开始回忆他们经过的城镇和乡村。没错——他们其实哪也没去,他们只是经过这个世界,常常在演出前二十分钟才到,结束后过半小时又再次上路。
没做旅行记录几乎是他唯一的遗憾。他1927年加入乐队,1927年4月,那时他才十七岁,公爵不得不说服他妈妈准许他离家上路,而不是回学校,公爵施展魅力,按着她的手,对她说的一切都微笑着回答说“对,当然,卡尼太太”,知道他最终会得其所愿。当然,如果公爵提过那意味着他大半辈子都要花在路上,事情或许不会那么简单。尽管如此,现在看回去,他几乎没有一刻或丝毫后悔——尤其是他和公爵开车四处巡演的这些年,就像这次。全世界都热爱公爵,而他却一直默默无闻;但这么多年过去,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公爵,这本身就是一种报酬——钱简直是一种额外的奖励……
——怎么样,哈利?
——没问题,公爵。饿了?
——我的肚子从罗克福德就咕咕叫了。你呢?
——我还行。我留了几块昨天早上的炸鸡。
——那一定非常美味,哈利。
——反正很快就要停车吃早餐了。
——很快?
——大概还有二百英里。
公爵笑了。他们计时用的是英里,而不是小时,他们已经习惯了长途跋涉,一百英里经常处于想撒尿和停下撒一泡之间。二百英里则通常意味着第一波饥饿袭来到真正停下吃饭——就算碰见五十英里内唯一的餐馆,他们也会照样继续开。你是那么地渴望停车,以至于几乎停不下来:一桩必须被无限推迟的享受。
——到了叫醒我,公爵说,他把帽子在座位边沿和车门之间做成一个枕头。
|莱斯特·扬 Lester Young
安静的黄昏,白天下班的人已经回家,晚上到鸟园的人还没出现。从旅馆的窗口,他看着百老汇在心不在焉的小雨中变暗,变得油腻。他倒了杯酒,把一张辛纳特拉(Sinatra)的唱片放进唱机……摸摸没响的电话,然后又飘回窗边。很快风景就被他的呼吸模糊了。他碰了碰自己朦胧的映像,就像那是一副画,他用手指沿着自己的眼睛、嘴巴和头勾出湿漉漉的线条,直到看见它变成一个潮湿的骷髅图案。他用手腕把它抹掉。
他躺倒在床上,柔软的床垫只陷下一点,这更证实了他的感觉:自己正在缩小、枯萎、消失。地上到处是他吃过扔掉的盘子。他像鸟一样这个啄一口,那个尝一点,然后又折回窗边。他几乎不吃东西,但说到食物,他有自己的偏好:中国菜是他的最爱,虽然他吃的不多。长期以来他只靠酪乳和焦糖爆米花为生,但现在他甚至对它们也失去了胃口。他吃得越少,喝得越多:金酒掺雪莉酒,拿破仑干邑加啤酒。他喝酒是为了稀释自己,让自己更消瘦。几天前他的手指被一张纸割破,他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血居然那么鲜红,那么浓稠,他还以为它们会像金酒那样是银色,里面掺杂着红、浅红,或者粉红。就在同一天,他被哈莱姆的一家夜总会解雇了,因为他没力气站起来。现在就连举起萨克斯也让他筋疲力尽;它好像比他身体还重。甚至他的衣服也比他重。
霍克(Hawk)最终也走上了同样的路。是霍克把次中音萨克斯带进了爵士乐,并确立了它的发音方式:大腹便便,声音洪亮,宏伟。你要么像他,要么什么都不像——这正是大家对莱斯特的看法,他的音调虚无缥缈,恍若在空中滑翔。每个人都敦促他像霍克那样吹,或者换成中音萨克斯,但他只是拍拍自己的头说,
——有东西从这儿冒出来,伙计。你们这些家伙只有肚子。
当他们同台飙技,霍克会使出浑身解数来打压他,但从未奏效。1934年在堪萨斯,他们一直演到第二天早上,霍克脱得只剩一件背心,想用自己飓风般的次中音把他吹倒,而莱斯特瘫在椅子里,眼神恍惚,经过八个小时的吹奏,他的调子还是像微风一样轻柔。他们俩累走了所有的钢琴手,一个不剩,最后霍克走下舞台,把萨克斯扔进汽车后座,猛踩油门一路狂奔,开向那晚演出的圣路易斯。
莱斯特的音乐柔软而慵懒,但其中总隐含着某种尖锐。似乎他随时准备放弃,但又知道永不会放弃:那就是紧张的来源。他吹奏时萨克斯斜向一边,当他深深沉醉其中,萨克斯会从垂直向上慢慢升起,直到他开始水平地演奏,就像那是长笛。你会觉得他并没有举起萨克斯;更像是萨克斯变得越来越轻,要从他手里飘走——而如果它真想那样做,他也不会挽留。
很快,选择变得很简单:总统或老鹰,莱斯特·扬或科尔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就两条路。不管是音乐或外表,他们都不同到极点,但最终他们都迎来了同样的结局:一无所有,黯然消逝。霍克终将靠小扁豆、酒精和中国菜为生,日渐憔悴,一如现在的莱斯特·扬。
还没死,他就已经渐渐消失,隐入传统。别的乐手从他身上拿走了太多,他已经所剩无几。现在当他演奏,乐迷会说他是在追着以前的自己苟延残喘,是对那些像他的乐手的拙劣模仿。在一次表现糟糕的现场演出中,有个家伙走过来对他说,“你不是你,我是你。”无论去哪儿,他都听见有人吹得像他。他叫所有人总统,因为他到处都看见自己。他曾被踢出弗莱彻·亨德森(Fletcher Henderson)的乐队,因为他吹得不够像霍克。现在他被踢出了自己的人生,因为他吹得不够像自己。
没人能像他那样,像他那样用萨克斯去唱歌,去讲故事。但现在他只有一个故事可讲,那就是他再也无法讲故事。所有人都在替他讲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他最终沦落到阿尔文,望着窗外的鸟园,静静地等死。对这一切他并不太明白,也不再有什么兴趣,除了一点:它开始于军队。不是军队就是贝西(Basie),再以军队结束。一回事。多年来,他一直对那些入伍通知置之不理,靠着乐队Z字形的旅行路线,他总能比军方快上个五六步。然而,一天晚上,当他走下舞台,一个戴着飞行员墨镜,脸像鲨鱼皮的军官向他靠过来,像乐迷索要签名那样,递给他一叠征兵通知。
他出现在入伍登记处,疲惫不堪,房间的墙因发烧而颤抖。他坐在三个严厉的军官对面,其中一个眼睛从不离开面前的档案。这些一脸蠢相的家伙,每天伸着下巴,像擦靴子一样刮胡子。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甜美的气息,总统伸直他的长腿,在硬椅子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让自己接近于平躺,看上去随时都会把他那双雅致的皮鞋搁到对面桌上。他的回答围着他们的提问跳舞,机敏而又含糊。他从双排扣夹克的内袋掏出一品脱金酒,被其中一个官员怒骂着夺走,总统平静而困惑,缓慢地挥挥手:
——嗨,女士,别紧张,酒够大家分的。
体检显示他有梅毒。他醉酒,吸飘,被安非他命弄得晕糊糊,心脏就像一只嘀嘀嗒嗒的手表——但不知怎么他还是通过了体检。似乎他们决心要不顾一切把他送进军队。
爵士乐是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是找到一条与别人不同的路,是从不连续两晚演奏同样的音乐。军队则要求所有人都相似,雷同,难以区分,一样的外表,一样的思想,一样的一切,日复一日,一成不变。所有东西都必须摆得方向一致,棱角分明。他的被单叠得像储物柜铁角那么硬。他们给你剃头就像木匠刨木头,要刨得方方正正。甚至军服也是为了改造体型而设计,为了造出正方形的人。没有曲线或柔软,没有色彩,没有沉默。简直不可思议,短短两周,同一个人突然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他有着懒散、慢吞吞的步伐,而在这儿,他却被命令齐步走,在操场上来回踏步,脚上的靴子重得像锁链,走到他感觉头像玻璃一样脆。
——摆动双臂,扬。摆动你的双臂。
快叫他摆动。
他讨厌所有坚硬的东西,甚至硬底皮鞋。他喜欢好看的东西,喜欢花朵,以及花朵留在房间的气味,喜欢贴身的柔软棉布和丝绸,喜欢吊在脚上的鞋:拖鞋,印第安人的软皮平底鞋。如果生在三十年后,他会成为坎普,生在三十年前,会是一个唯美主义者。在十九世纪的巴黎,他会是个柔弱的世纪末式人物,但如今他却在这儿,被围困在一个世纪中间,被迫成为一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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