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伴随着厦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暨“2011年著作权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的举行,厦门市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工作也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今年1月,经国家版权局批复,厦门市成功跻身“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之列,通过两年创建期,将力争在2013年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
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版权保护水平的综合评价,体现出一个城市的科学发展理念、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城市核心竞争力。自2007年年初,国家版权局出台《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厦门市的版权工作便紧紧围绕申请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这一目标和抓手。厦门市委、市政府将版权保护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把加强版权保护工作作为推进厦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企业的创新能力、产业发展环境、公众版权保护意识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均有明显提升。版权产业在厦门区域经济发展中已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逐步成为厦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产业。厦门市版权局也先后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版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等荣誉称号。
“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市是荣誉,是机遇,更是责任。”正如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巡视员、副书记、副局长于浩所说,成功获得创建资格的厦门市丝毫不敢懈怠,正马不停蹄地朝着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目标挺进。
厦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正式启动。
版权产业占全市GDP超11%
发展势头强劲 总增加值240多亿元
2007年年初,国家版权局出台了《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立即把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根据厦门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的要求,市版权局组织了调研组赴北京、杭州等地学习考察,并对全市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企业内部版权保护机制和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全市版权工作底数。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创建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自2007年以来,厦门市财政共拨付专项经费200余万元,专门用于开展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及版权服务、宣传、执法、软件正版化等活动,为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009年和2010年,厦门市作为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城市之一,赴北京参加了第二届、第三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展览会上,厦门市全面展示了近年来在新闻出版业、网游动漫业、计算机软件业、工艺美术业等核心版权产业的发展成果及版权保护情况,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2009年年底,国家版权局正式出台了《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启动新一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申报和考评工作。2010年9月,厦门市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向国家版权局提交申请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2011年1月,国家版权局作出批复并肯定了近年来厦门市在版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据了解,随着版权保护和版权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厦门市版权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计算机软件、网游动漫、工艺美术等行业的版权相关产业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展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产业。据统计,2010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45亿元,同比增长25%,如果涵盖跟版权密切相关的软件及信息服务业,总增加值达240多亿元,占全市GDP超11%。
培育版权文化
“著作权保护宣传月”成品牌
在刚刚举行的“2011年著作权保护宣传月”的启动仪式上,厦门市版权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一批著作权人当场获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新一批“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获得授牌,版权有奖问答、版权法律咨询、中小学生现场作画及漫画作品展、版权成果展等现场活动十分火热。为进一步鼓励创新,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厦门市今年已是连续第八年组织开展“著作权保护宣传月”活动,这一活动已成为厦门市宣传工作和文化活动中的知名品牌。
宣传月活动在每年4月举行,结合“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及“世界知识产权日”,采取“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企业互动、媒体联动”的方式,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举办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版权咨询、培训、研讨、主题竞赛和新闻宣传活动。8年来,“著作权保护宣传月”的宣传重点与时俱进,举办形式不断创新,主流媒体积极配合,社会参与逐步扩大,在全市不断掀起著作权保护的热潮,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今年宣传月期间还将举办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座谈会、著作权保护专题讲座,大型知识产权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对全市各有关部门、版权相关企业发送著作权保护公益手机短信,并特别在大、中、小学生中举办原创影像、漫画创作原创主题竞赛,让版权宣传走进校园,培养青少年的版权意识和创新精神。
查处我国首例网游“私服”案
版权监管领域不断拓展
厦门是中国互联网产业的重要中心城市。目前,全国近1/6的网站是在厦门以服务器托管或空间租用的方式运营。正是由于这一特殊情况,厦门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加强与公安网监、通信管理、电信等部门的协作,深入研究网络版权执法的难点和措施,探索建立网络侵权监管机制和执法程序。
早在2004年3月,市版权局就对厦门一网吧架设“私服”案作出了行政处罚。这是国内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首例网游“私服”案。近年来,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中,厦门市相关部门共查处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30余起,移送公安部门2起。2008年,为做好奥运版权保护工作,市版权局联合公安局、通信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厦门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办公室”,共关闭奥运侵权网站2家、音乐侵权盗版网站8家。在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中,围绕网络影视传播、文学网站、网络新闻转载等重点领域,厦门市采取教育和打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督察相结合、主动监管和集中执法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式。专项行动期间,累计删除10多家网站的50多个涉嫌网络文学侵权盗版、非法新闻转载、非法传播影视作品的网页,并关闭“品书屋”、“鹭岛考试书屋”等网络文学侵权盗版网站。
以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互联网、工艺美术、游戏动漫、服饰等领域为重点,厦门市深入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反盗版百日行动、打击软件预装领域和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等。自2007年以来,组织了6次侵权盗版物品集中销毁行动,共销毁各类盗版制品140余万件。
分阶段推进
软件正版化纳入规范化轨道
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基础上,自2006年起,厦门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近年来,厦门市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部门联席会议,指导企业采购安装正版软件。2008年1月,厦门市首批25家大型企业实现了软件正版化,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率先完成了首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此基础上,厦门市又积极推进第二批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至2009年年初,厦门市第二批企业也基本完成了正版软件更换安装工作。2009年以来,厦门市继续组织开展第三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厦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以勘察设计行业和网吧行业为重点,其他各相关行业同步推进,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总结3个阶段逐步展开。
在积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的同时,他们还力争于2011年8月提前完成市、区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推进范围扩大到各级党委机关和各人民团体、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
构建综合交易平台
逐步创新版权服务
厦门市版权协会早在2004年11月就已正式成立,这是福建省成立的首家版权协会。2007年年初,经省版权局批准,厦门市版权协会正式开展作品自愿登记代办工作,为版权相关企业免费提供优质、快捷的版权登记服务。目前,厦门共有开展版权服务的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十余家。自2007年以来,厦门企业自愿登记作品6000余件。
近年来,厦门市版权协会倡导全市图书发行、软件行业、工艺品、油画等八家协会共同签署了《推进版权产业发展合作协议》,旨在版权保护与版权服务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版权相关产业全面发展。厦门市已评定当地41家企业为“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其中13家被授予了“福建省版权保护重点企业”。厦门市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自主创新的产品优先予以保护,对被侵权企业予以优先立案查处,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作品登记服务,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版权管理制度,为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加强对厦门市计算机软件产业的保护和服务工作,刚刚成立的厦门市软件园版权服务中心将开展软件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及相关版权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中心将对接福建省版权局筹建中的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构建集评估、质押、投资、融资、版权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交易平台,促进版权创新成果转化,大力推动版权贸易,带动版权产业的不断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