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业是教育出版撑起来的。国有出版社的利润来源主要依靠教材,民营公司因为开发教材受限,其利润来源主要依靠教辅。这里的教辅,即是教育辅导或辅助类图书。
教育出版的特点是,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容易形成版权积累;又因为中国学生人数众多,容易做出企业规模。规模较大的民营公司多集中在教辅领域。教辅领域的民营公司数量虽然没有社科领域的多,但通常规模较大,教辅公司一家的销售码洋能顶得上几家社科类公司的销售码洋。能进入教辅第一梯队的几家民营公司,年销售码洋达到十多亿元。第二梯队年销售五六亿的成员不下二十家。年销售码洋过亿的教辅公司,就更是数不胜数了。
在教辅出版领域,无论是整个市场的份额,还是单个公司的实力,民营方阵已经大于国有方阵。在系统发行领域,由于地方保护,出版社还占有相当的份额;但在完全竞争的零售市场上,90%以上的份额是由民营公司实现的。
民营是国有的强劲对手,但民营没有出版权,要想从事图书策划,必须与出版社“合作出版”。他们是如何进行合作的?
为此,笔者走访了大量民营教辅公司,将所得的信息和资料整理成此文。
为了公平起见,本书另有专门文章,从国有出版社的角度来评看与民营公司的合作。
合作方选择
民营公司如何选择国有合作方?不同民营公司的心态和标准有所不同。综合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
1.方向对口,品牌良好。
许多民营公司负责人认为,选择合作方要考虑其与自身产品定位的对口。教辅属于教育类产品,第一选择当然是教育出版社,其次是师范大学出版社。有品牌的教育出版社最好。
由于教辅多集中在中小学领域,品牌最好的教育出版社,自然非人民教育出版社莫属了。修远文化总经理唐小平涉入行业之初就非常在意合作方的品牌,就是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合作的。而万向思维董事长刘增利等人之所以看中北京教育出版社,是因为它既是教育出版社,又在首都北京,品牌好,名气大。北京教育出版社除了中小学教材租型,自身走市场的产品很少,但有许多优秀的民营公司与它合作,使知其名度进一步提升。
除了教育出版社,其他有品牌的出版社也是较受优待的。全品文化总经理肖忠远说,他当初也特别在意出版社的牌子,曾与商务印书馆、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民大学出版社等合作过。当然,代价不菲。
对品牌要求其次的,是希望出版社的名字好听。比如说某文化近年来与某省少儿出版社稳定合作,这个名字对教辅并不算好。2009年初某省少儿社改名阳光出版社,民营公司非常高兴,觉得自己赚了个好名字。
还有人希望出版社从名字上最好看不出地域。以志鸿教育集团为例,他们合作的出版社,没有一个名字上是哪个省或市的出版社。其多年合作的南方出版社虽有“南方”两字,但毕竟是个范范的概念,看不是哪个省。他们担心一个地区的读者面对另一个地区出版社的图书,在选择上会产生心理障碍,所以尽可能选择像南方、西苑这样看不出地域的出版社,免得受地域局限。
2.寻求安全与规范。
许多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民营公司,更愿意选择安全与规范的合作方。尤其是一些已经做大的民营公司,更愿意从正常经营中谋求稳定与持续的利润,对于政策风险非常忌讳,他们甚至愿意为此付出更高的经济成本。
有“北有**,南有**”之称的****出版社,合作的几家民营公司操作都是非常规范的。出版社设置了许多方便,帮助民营公司规避风险。除了由出版社支付纸款、印刷费,而且合作民营公司的销售款均回到出版社,由出版社提取一定管理费后及时返给合作的各家公司,几乎在操作环节中找不出什么纰漏。
某民营公司是家规模非常大的教辅公司,一度冲上10个亿的销售码洋,每年几千个品种。董事长曾说,他很感谢某出版社,除了它,不知道别人敢不敢给他那么多号。因为规模太大了,一般出版社害怕。一次出版社领导在给合作的多家民营公司开会时说:你们看,会议室里有个牌子,写着“禁止吸烟”,但我是可以吸的。言外之意,该出版社有特殊的政府背景,有别人享受不到的优势,能够给民营公司提供更安全的港湾。也正因此,该出版社成为全国与民营合作规模最大的出版社。
某民营公司董事长**也说,他们之所以选择操作比较正规的出版社,是觉得出版社的团队和编辑力量还是比较有优势,教育的资源也要多一些,对于民营的品牌是有好处的。规范的出版社要求是严格一点,但是对民营的编辑力量和团队建设确实是有好处的。
3.人际关系。
合作在相当程度上就是与人的合作。所以,在合作中,人际关系也占有一定的份量。
据**教育董事长***介绍,他们合作的这些出版社,都是历史上的关系,延边大学出版社是当初他在吉林初入书业之时就开始合作的,与R出版社合作是因为有一个女编辑是他的老乡,S出版社是跟他们老总很熟,J出版社也是通过人脉资源形成的,都是熟人介绍。
**公司董事长***也说,他们与J合作出于一个偶然的关系,原来某省新闻出版局的领导,是个很好的朋友,后来调到J出版社,**公司就把自己的全部产品从人教社移到J出版社了。而且J出版社合作很正规,该盖章盖章,该开票开票,开票时也不用再交税,而且它能够全开票。
许多民营公司表示,他们非常重视企业法人,尤其是与社长的关系很重要。合作一定要找对人,否则事倍功半。曾有一家民营公司的教训是,他们找了出版社的副社长,无奈这家出版社的社长与副社长有矛盾,遂使合作多有波折,效率大受影响。
4.价格便宜,操作简便。
价格便宜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最务实的选择,经济成本是个硬道理。操作简便关系到合作的顺畅与效率,也是民营公司非常在意的。
价格最便宜、操作最简便的当然是一些地处边远、或经营效益不好的出版社。最便宜的一个书号只有四五千元,而且操作起来非常简便,交一笔书号费之后,出版社就不管了,也没有能力再约束什么。不像一些大的、有品牌的出版社,一个书号可以高达两三万,而且要求的程序比较多。
经济成本是个硬道理,但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去找最便宜的书号买。**教育总经理***说,太便宜的出版社不行,得考虑公司和产品的品牌。还有一家民营公司老总说,低于一万块钱的号她根本不要,觉得那么便宜让人心里不踏实,肯定里面有问题。
以上几点是民营公司合作中考虑较多的。当然,许多考虑都是综合的,正如***董事长**所说:“选择的标准,一个是看出版社的特长在哪里,如果跟教辅一点关系都没有,是做社科的,我们不会去考虑。另外一个考虑到双方的融洽程度,因为这个书号一旦确定,我们产品的上市是有时间限定的,在某个时间之前得把这个事情办妥;如果说对方拖拖拉拉跟你玩扯皮,就会影响整个产品的进度。当然,还会考虑费用的问题。”
每家民营公司都会综合比较,选择一家性价比最高的出版社。这种合作意向的谈判,也是民营公司经常遇到的问题。一顿饭之间,成与不成已有定论。“前段***出版社来找我们合作,他们的价格更高,每个号高达2万5。他们也来公司了,聊了一下吃个饭走了。谈不成,太贵了。”
无论选择什么合作方,无论选择的标准是什么,每家民营公司都希望双方的合作稳定、顺畅。越是大规模的教辅公司越希望稳定。一般来说,经过十多年的磨合,许多大的教辅公司都有相对稳定合作的出版社。但既然是合作,就说明两者还是利益不同的主体,更换合作方也是比较常见的。
有的更换是寻求更加规范。
山东梁山是农民教辅的发源地,书业对他们的争议很大。好评说他们的直销模式更为有效,产品质量也不差;恶评说他们靠盗版盗印起家,高定价低折扣助长不正之风,而且这种折扣几乎把整个教辅业都拉下了水。经过多年打拼,目前梁山许多企业已经成长壮大,有的年实收款就达2亿多元,做大的梁山企业也在寻求规范。
***公司是梁山教辅最大的一家,目前销售码洋已达10多亿元,董事长***说,早期他们与Y出版社、G出版社、R出版社都合作过,后来感觉很乱。“现在就开始和X和S出版社合作,他们程序走得很规范,发展到这种程度,我们把自己也规范了。这两年我们都要交出版社审稿,再付一定的审稿费。出版社还是真审的,当然审出来的问题肯定少了。”
同在梁山的***公司总经理***也说:“我们原来用Y出版社的号,还有H出版社、Y出版社的,随时都能要到号。后来用了几年之后,感觉一点儿都不规范,有的号一查是多少年前过期的号,有的甚至发现根本就不是他的号。后来,我们就开始找更加正规的出版社,不愿意再跟他们搀和了。到了一定程度,民营公司就想树立自己的品牌,选择更为规范的出版社合作。”
有的更换是寻求更加实惠。
**文化公司现在固定的出版社是G出版社和X出版社,其他的就比较少了。总经理说:“从业十多年,我原来合作的出版社多了,人教社、商务、人民、北大、人大,我合作的这些都是比较厉害的,中国最出名的出版社我都合作过。当年和M出版社合作,14个号,做了几年,他大概总共赚了100万。和另一家大出版社合作的时候,我一把手给他50万。现在想那个时候我很傻。估计现在很多人,照样在走我这条傻路子。就算在首都北京,只要多打听打听,更便宜的书号还是有的。”
此外,导致合作更换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出版社的人事变动,比如合作中一方的不诚信,合作中的效率不对接,等等,各种原因都可能导致合作的分手。
因为一家出版社的书号有限,因为各社的专业分工不同,因为民营公司希望分散风险,通常来说,民营公司合作的出版社不只一家。通常少则两三家,多则六七家,有的甚至达到二三十家。
只与一家出版社合作的民营公司极少。笔者接触的民营教辅公司不下五十家,只有武汉接力公司与广西接力出版社一家长期稳定合作。一般来说,民营公司合作的出版社至少两家。如万向思维与北京教育社和开明出版社两家长期合作,曲一线与教育科技出版社和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两家稳定合作,江苏春雨的合作出版社以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为主,同时还有吉林教育出版社。
还有许多民营公司通常都有5~8家出版社同时合作,如金星教育、志鸿教育等。
金星教育每年十几亿元的销售码洋,5000多品种,合作的出版社有8家,有北京教育、陕西教育、河北教育、辽海、辽宁教育等教育出版社,还有人民大学、人民日报、延边大学等出版社。公司不同的产品与不同的出版社合作,合作比较多的是北京教育、陕西教育出版社。
志鸿教育现在比较经常合作的也有七八家,南方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西苑出版社等是主要的几家。原来与F出版社合作的产品最多,后来双方有一些摩擦,志鸿教育遂将近几年新推出的“学习高手”系列,从F出版社
转移到G出版社合作出版。
而**教育合作的出版社更是多达三十余家。副总***解释说,其实最主要的合作出版社是五六家,但零零散散加一起就是三十多家。之所以这么多家,一是因为不同出版社的资源是不同的,合作的方式也不同;再就是一家出版社一年没有那么多书号,满足不了公司的需要。这样的结果,就是每年零星合作的出版社不少于十家,加上往年重印的产品,一起就是三十多家了。
合作方式
谈到国有民营的合作方式,可以说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调研中,什么个性化的合作方式都能遇见,每家公司的具体操作都可能不一样。而且,同一家民营公司,可能以多数方式与不同的出版社合作;同一家出版社,也可能采用不同的方式与不同的民营公司合作。
细分一下,我们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式:简单的买卖书号,批量买号,版税制,项目合作,资源转换,挂靠出版社,合资公司。
简单的买卖书号
这是最简单的合作方式。书稿策划、编辑、印刷、发行等环节几乎全部由民营公司完成,出版社只收取固定的书号费用。例如某民营公司与北京某出版社合作出版的教辅类图书,在图书的三审单中,初审、复审均由民营公司人员担任,终审为出版社人员。出版社为其开具委印单,印刷费由民营公司直接支付给印刷厂,并从印刷厂提书。发行也全部由民营公司负责。
目前,规模较大的民营公司基本上过了一号一议的阶段了,这种简单的买卖书号在小民营公司和小出版社操作的比较多。
批量买号
不用说,就是将书号打包销售,大量批发的意思。用***的话说,就是让管理费“除不尽”。“这一套书就给出版社一百万,虽然还是按一个号多少钱,但是整体却让你除不尽。上面过来一查,不是一本书正好一万五,而是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三点三三……除不尽,就不算买卖书号了。”
规模较大的公司每年出版的品种多,多采取批量买号的方式。较之一号一议,出版社也更乐于这种方式的合作。一般来说,批量较之一号一议总体上更便宜些。但对一些大品牌的出版社,批量买也便宜不了多少。
版税制
版税制的付费方式,类似于作者通常拿的版税,民营公司按约定套数的一定比例交纳管理费。比如,按1万册码洋的7%或者8%,或2万册码洋的3%提管理费。如果一本书定价20元,按1万册的8%交管理费,就是1.6万元。
出版社不管这本书民营公司到底销售了多少,只管按约定的册数收版税。如果约定的印数是1万册,小版本的书民营公司卖不了1万册自己就亏了,大版本的书卖了5万册赚了也是自己的。
版税制实质是书号费的一个变种,只是计算方式不同,其大体成本相当于一个书号费。
项目合作
还有的民营公司与出版社的合作模式是:出版社每年对民营公司出版的项目进行评审,看多少项目还在运转,其中有多少新书,多少重印,然后评估民营公司应该向出版社交多少管理费,有人称之为项目合作。
教辅图书通常一个套系称为一个项目,一个套系多采用同一个出版社的书号。一个套系的单品,少则几十本书,多则上百本书。规模越大的公司,套系越多,一个套系的单品数量也越多。如金星教育公司,常年运转的套系有十余个,一套“教材全解”系列,包含各个年级、各个科目、各个版本的图书达600多本。
资源置换
所谓资源置换,就是民营公司以自己的内容资源和渠道资源置换出版社的书号。社科领域的民营公司大多采用这种方式。
教辅领域的民营公司与社科领域有所不同的是:教辅公司通常规模和实力更大,在资源置换中拥有更多的议价优势。正常情况下,社科类公司通常要把整个主渠道(新华书店)都出让给出版社,而教辅公司不必。像**教育、**教育这样的大公司,有时只须出让一个省的市场。比如跟某省一出版社合作,用出版社一个书号,只须把这个省的市场让给出版社,除此之外所有的市场和渠道都是民营公司的。实力稍弱一点民营公司,就给出版社出让的渠道更多一点,比如说6个省或10个省,还有的出让一半的主渠道。
挂靠出版社
就是民营公司挂靠在某家出版社名下,以某某出版社分社、某地图书中心,或某某社编辑部、发行公司的形式存在。这种挂靠一般出版社只出书号,挂靠公司每年向出版社交一定利润。
比如经纶公司曾叫南京中少和平发行公司,明显挂靠中少社的牌子。此外,志鸿教育曾成立南方出版社发行公司,世纪捷进曾挂靠吉林人民出版社,全品文化现挂靠阳光出版社北京分社。
有的民营公司是以整个民营公司的名义挂靠,比如中少和平和世纪捷进;还有的是以民营公司成立一个分公司的名义挂靠,比如**教育和**文化。**文化公司总经理***详细介绍了挂靠的情况:“最近政策鼓励搞合作,我也在干。我现在是**出版社北京分设社长,相当于出版社的第二实体。就是又注册了一家公司,都我掏钱,他一分钱不掏。我搞这个分公司,就是为了扛个大旗,再就是要他一个号。然后我再弄点儿选题,让他也挣点儿钱,这个公司跟我这个母体没关系。”
合资公司
教辅类合资公司不多,而且在业界存在较多争议。
教辅书业有家小熊图书,人们多只知其主编王后雄,少有人知其公司操盘人熊辉;或有人知道熊辉其名却以为这是个男的,甚至在网上都查不到他们公司的名字。笔者8月底到武汉调研,才知道这家公司叫武汉接力。之所以名叫接力,是因为它跟广西接力出版社合资,接力出版社有约15%的股份。他们用出版社的书号要更优惠一些,因为还要定期给出版社分红利。熊辉为人极其低调,不慕虚名,她觉得这种合作方式比较稳定,没有那么多麻烦。十几年来,合作稳定,武汉接力可算是真合资和好合资的典范。
**实业公司与**出版集团也成立有合资出版公司,双方共同投资,集团占51%的股份,**实业公司占49%。经营方面由公司全权负责,出版社监管财务,并对选题提些建议。双方按照利润分成。但公司董事长***也有顾虑:“集团与我们合资图什么?就是民营的机制和经营能力,他可以控股当法人,当董事长,但运营要交给民营。如果民营公司投了钱,却当作一个国有出版社在管,这个合作就失败了。”
自海豚卡通与长江出版集团合资成立海豚传媒,被媒体炒作为“国有民营合资第一案”以来,合资公司日益受到出版界的追捧。长江出版集团、辽宁出版集团因在合资方面屡屡有新动作,赚得行业众多眼球。2009年初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一面要国有出版社转制,一面要给民营合法通道,并鼓励双方开展多种方式的合作。国有民营公司合资合作之风劲吹,许多业绩较好的民营公司,都迎接N多批出版社和出版集团的考察了。
**教育集团跟四五家出版集团谈,但没达成一个协议。出版集团要并购他们,控股51%,公司不同意。他们希望集团把教育出版社给他一块经营权,“出版社的教材和计划内的东西继续经营,其他的我来运作。我也不需要他投资,集团只是投个壳和书号,经营的钱可以拿走51%。出版社名义上还是他的,我不过是要一块经营权。给我授权以后,我就可以直接到出版总署去申请书号了,就不受制于他了,我就可以放开手干了。”但集团不同意。
在教辅领域,**公司总裁**的说法较有代表性:“我为什么要跟出版社合资呢?又不能进行实质性的资本合作。像我们这样大的公司已经没有出版社能吃得下,跟个小出版社合作我也不能控股它。合资无非图两件东西,一是资金,二是出版权,就是书号。我们又不缺资金,我缺的资金它也提供不了,几千万不算什么。书号我们也不缺,现在和出版社谈的价格越来越低。真要合资后,出版社教育系统的项目能不能分我一部分?不能。他还要来分我的市场。仅仅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就注册一个公司,有必要吗?更关键的是,两者的合作就是不平等的。我们以前跟吉林出版集团也组建过一个公司,我是副董事长。但是很快我就退出来了,没有作用。”
**教育总经理***更指出了国有民营合作不能顺利进展的深层原因:“一是国有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二是财务核算不能对接。民营销不掉的书马上可以报废,出版社因为是国有资产不能随意处置就只能占库存。三是资产评估很难。民营的许多销售必须由出版社开票,民营真实的销售额根本无从显现。这些信息无法对接,就容易产生信任危机。”
还有人在犹豫,如果五到十年都不放开书号,因为书号成本太大可能考虑合资;但如果五年内放开书号,自己合资就亏了。
在人们为国有收购民营议论纷纷的时候,已有民营公司在预谋收购出版社了。**公司是一家做小学教辅的民营公司,年销售码洋约6亿元。许多教辅出版商认识到,教辅只是现行考试制度下的产物,人们对其多有诟病。许多人已经开始拓展新的出版领域,有的人开发少儿市场,有的人跟进数字出版、多媒体教学。**公司开发了一套多媒体学习产品,用了一家音像出版社的号。按政策要求,音像出版社2009年底要全部转制为企业。由于音像出版社实力普遍较弱,这家音像社连转制成本也支付不起,**公司便帮他垫付这些成本。这样转制之后,**公司大概能占这家音像社80%的股份。后来这家音像社又找来几家公司一起合作,但别的公司实力不大,无论怎样**公司都能占到40%以上的股份,而且所有经营管理层全是**公司的人。这样完成改制后,这家音像社基本就被收购了。**公司董事长***说,如果他们愿意被收购,就以合资经营的方式收购;如果不愿意,就按音像号的价格跟他结款。
屈指一算,有这么多种合作方式,同一种合作方式还有许多不同的操作,可谓丰富多彩。但在一位民营老总看来,“其实,合作方式全国就一个,就是买卖书号。其他的形式都是遮人眼目的,你看出版社能发几本书?无论是给他管理费,还是从版税来算,基本上都是书号费。所谓版税制都是后来做账做出来的,为了应付上边的检查。合资公司也不外图他们一个书号。”
民营公司的合作成本
民营出版公司要取得出版权,必须向出版社租型书号。人们通常把民营公司向出版社合作所支付的成本统称为书号费,但细分开来,除了单纯的书号费,还有再版税,审稿费,公关费。我们在这里分别考察一下。
书号费
每个书号的价格不一样,从四五千元到五六万元不等。
不同出版社的书号价格相差很大。一般中央出版社高于地方出版社,品牌出版社高于非品牌出版社,效益好的出版社高于效益差的出版社。一书一号的价格,通常在1万到1.5万元,高的也有2~3万元。批量大的话,还能再压低一点,5000到8000元的也不少。以几个实例为证,J出版社是每个书号2万元,K出版社1万。星火教育合作的一些出版社,价格可以谈到5000元。有的书号费还与图书的字数相关,以15万字为界限,15万字以下是一个价钱,15万字以上又是一个价钱。
通常一书一号便宜些,套得越多(即一号多书)越贵。勤远伟业总经理于晓华解释说:“一号一书因为规范,对于出版社来说,它不用承担任何风险,钱是净赚的。一个号1万,7本书就是7万。一个套号就算2.5万,套7本后其实每一本书只花了3000多。而且套得多了也容易出问题。”
据行业提供的信息,J出版社一个套号4万,要求只能套4~6本书。M出版社的一个套号5万元,可以随便套。某边远出版社要6万,可以出80本书,80本以上,每多出一本加200元。
由于书号合作方式的复杂多样,有时已经很难简单地计算出一个书号的价格。一位民营公司老总说:“一个书号到底多少钱,我真的说不出来,这必须得让财务刻意算一下。因为都是批量买,而且不是一次性买断,都是分批来付的,所以比较难算。”
再版费
所谓再版费,就是图书重印时所交纳的费用。有相当多的出版社,书号并不是一次性卖给民营公司了,哪怕这个书号是去年、前年甚至更早以前买的,只要现在还在用,每年都要交再版费。
再版税比书号费便宜,每年几千元。以某出版社为例,一个新书书号价格是1.5万元,五年之内的再版税是5000元,五年之后的再版税是2500元。
许多规模较大民营公司,已经是十多年持续经营,每年除了新书品种,还有大量的再版品种。出版社每年要重新核算民营公司还在使用的书号,确定一定的再版费用。所以,尽管有的民营公司当年的新品种不多,但是有往年的再版,给出版社交纳的费用并不一定少。
一位民营书业人说,他们公司与一家出版社固定合作14年,每年按项目收费,只要书号还在用,就收费用。“14年下来,就算一年一个号收5000,也收了7万了,哪个书号能卖到7万?”
审稿费
按规定,民营公司只能做前期策划,稿子应交出版社来审。通常为了保证政治安全,许多出版社还是要进行终审把关的。
但对于教辅来说,一是由于品种太多(一家公司动辄上千种),二是教辅内容极少涉及政治安全,三是许多主流的民营教辅公司质量把关已经非常硬,所以,多数出版社是不终审的,也根本审不过来。
许多教辅公司在业界经营十多年,为了自己的品牌和信誉,对产品质量的把关非常严。有的明确规定七审七校,错一个字扣多少钱,并让老师、学生试做试用三遍,其质量把关已不亚于出版社。****公司就是一个不审的例子。其总经理***说:“我们的基本不审,出版社也就拿起看一看,几乎报了当天就出来了。也是时间长了的关系,因为他对我们的质量比较放心。”
也有少数出版社要终审。比如J出版社,对其合作出版的一些图书按千字8元收审稿费,他们专门有70人的审稿队伍,有的是外聘的,有的是出版社的老员工。当然是抽审。开始有的民营公司以为既然出版社要审,就干脆自己的放松点儿。后来发现,出版社一旦抽检出问题,就退给民营公司重审。民营公司复审以后,出版社再抽检一遍,如果再发现问题,审稿费直接翻倍,以示惩罚。
出版社审稿,还有一个效率问题。***董事长**说:“出版社实际上已经审不了了。原来我们品种少,它审一部分是能审过来的。但是产品一多,速度一快,它确实审不过来了。审的周期有一周的,有十多天的,有半个月二十天的,效率很低,对我们公司的发展制约很大。我们自身的编辑的水平也高了,打铁还要自身硬。”
审稿费一般是每千字2~5元,但由于教辅公司品种众多,加起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实际上,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一些变通的方式。某民营公司说,他们给出版社的审稿费是按书号来算的,一个书号2000块钱。但一个书号可能套出几本书,相当于一本书的审稿费几百块钱。
对此,**公司董事长***总结说:“多数不审,少数审。还有某些出版社审稿费是要的,但稿是不审的,审稿变成一个要钱的名目了。教辅书那么大的规模,根本就不可能审。但是新闻出版局来查的时候,我们也说是审的。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公关费
不用说,这就是为寻求合作产生的交际成本。
对此,许多民营公司老总说,买卖书号已经是一件非常商业化的事情了,签完合同把钱打进卡里就行了,不需要花太多的交际成本。当然,逢年过节送点礼品,一年吃上几顿饭,还是比较正常的。
所有的这些书号费、再版费、审稿费、公关费,就是民营公司与出版社合作所要支付的经济成本。
这笔费用有的是一次交清,付笔书号费就完了。有的是按项目交,一套书为一个项目,出版社每一年或两年评估一次,根据项目规模估算利润,确定要交纳的管理费。
还有的是分批交。比如一个书号1.5万元,民营公司更愿意第一年交1万,第二年交5000,第三年交3000,虽然分批交的钱加一起比一次交清贵,但可以缓解成本压力,降低经营风险。其中还有一个很现实的作用,就是制约出版社。一些民营公司反映,如果所有费用一次性交清,这批书以后再有什么手续请出版社办理就很难了,他们收了钱就不认人;而分批交,出版社更容易顺畅地提供服务,因为年年都在收钱。
一个民营公司要支付的合作成本,与其规模、品种、愿意规范的程度是基本成正比的。
一般来说,每年出版的品种越多,公司规模较大,支付的成本就越高。一个年出版1000个品种左右、销售码洋上亿元的民营公司,书号成本每年约在100-300万元之间。每年出版约3000个品种、销售码洋五六亿的公司,每年需要支付600万元左右。极少数年品种达5000个左右、年销售码洋过十亿的公司,基本每年的书号费要上1000万元。
民营公司所支付的合作成本,还与其愿意规范的程度有关。有的民营公司愿意一书一号,愿意找大品牌的出版社合作,成本自然就高。而如果大量采用套号,或找边远的小出版社合作,成本就要低许多。这样的话,同样品种或规模的两家公司,书号费相差一倍都是可能的。也就是说,愿意规范的民营公司要为此付出更高的经营成本。
除去这么高的合作成本,民营公司还能有多少利润?是不是赚的钱很大部分都要用于支付这些成本?对此,不同的公司反映不大一样。
**教育副总***说:“不会。有发行量。发行量大的话,利润就差不多了。”他们是一家以大学英语词汇速记起家的公司,2008年销售码洋约8亿元。他们合作的出版社,不是最差,但也都不是品牌很大的,每年的书号成本在300万左右。
有的民营公司就觉得压力较大:“拆了东墙补西墙,赚的钱都交给出版社了,有时交的比自己赚的还要多。”这是一家操作比较规范的民营公司,合作的出版社名气大,而且多是一书一号,他们每年要向出版社交纳的各种费用有时将近1000万。
因为书号价格不菲,教辅业还出现了用过号的情况。所谓过号,就是一些多年前出版过的图书书号,现在已经不在市场上流通了,一些出版社就将其卖给民营公司。过号当然更便宜一点。有家民营公司与某出版社合作,用过号出了一大批书,此时正值出版社换领导,新领导觉得这样风险较大,反悔让民营公司把这批书全销毁了,不话在市场销售。此项损失达200多万。
还有的民营公司选择了更为便宜的音像号,说是买盘赠书,实际上是卖书赠盘。音像号相对比较便宜,甚至几百块钱就能买到。所以有些公司将部分配盘的图书直接用音像号。盘里也可以配置一些功能,如录音,还可以装上一些软件。
由于国内书号较贵,也使香港书号一度盛行。在香港,注册一家出版社和注册一家普通公司一样简单:只需向香港的公司注册处打个报告,不重名,付1000多元港币就可以了。一家出版社的书号是无限制的,只需极少的手续费,通常十个号一批,只需几百元港币。 一些内地的人就在香港注册一家出版社,然后回内地招揽自费出书,一本万利。不过,按国家规定,香港出版社的书是不能在内地随意销售的,但香港书号在国内流通,却是一直存在的事实。
套号与一书一号
书号本是为了方便图书管理、流通而设置的识别符号,应具有唯一性、标准性的特点,一种图书应该对应一个惟一的书号。由于我国只有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出版社才有资格领取书号,书号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有价资源,民营公司只能做到有限品种的一书一号,教辅套号是行业公开的秘密。
我国教材改革后,实行一纲多本,教材版本很多,有的一个科目就有六七个版本。从小学到高中有那么多的年级,每个年级有那么多的科目,每个科目又有那么多的版本,甚至同一版本的模块组成也不同,教辅要配齐每一种版本,品种之多便可想而知。正常情况下,一家民营公司有几百个品种算是少的,一般公司动辄上千个品种,多的可达5000多种。如果一书一号,按当下的价格,仅书号费民营公司就吃不消,更别提什么发展和利润了。
套号既然是教辅业的普遍现象,也自然形成了套号的诸多规律。
修订套
也就是图书修订后继续使用原来的书号。
教辅图书基本每年都要进行修订,一则是配套教材每年都有变动,二则要跟上当年形势的发展。按出版法规规定,修订内容超过一定比例就需要重新申请书号,但教辅行业默认了修订后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号。否则,一个公司一年几千个品种的书号量是根本没法解决的。
上下册套
上下册共用一个书号。
这是最常见的套法。许多出版社自己出版的教辅,上下册是共用一个书号。
科目套
就是同一个科目的各个版本允许共用一个书号。
比如五年级语文有人教版、北师大版、苏教版、冀教版、青岛社版、教科版……这些同属语文科目的多个版本共用一个书号。一个科目少的有两三个版本,多的有七八个版本,这些版本默认共用一个书号。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使用的版本不一样,所以在同一个地区或学校看到的教辅可能是一号一书的。
还有的公司将销售量比较大的版本(如人教版、北师大版、苏教版)使用一书一号,其他小版本采用套号。小版本通常市场容量很小,许多公司根本不出小版本,一些大公司配小版本是为了显示自己品种齐全,有时出版成本都未必赚得回来,更不要说再付书号费了。
科目套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连大名鼎鼎的高等教育出版社都感到书号不够用,在出版高等教材时,将同一科目不同版本的教材共用一个书号。
版本套
就是同一版本的不同科目使用同一个书号。
比如人教版,将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历史等多个科目共用一个书号。
年级套
就是同一个年级各个科目使用一个书号。
他们的假设是,学生会把一个年级所有的科目买全。比如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就把五年级所学科目的教辅全买下来。
也有人觉得它不如科目套合理。如果年级套,同一个地方就会出现一号多书的情况,当地稽查部门很容易查出来。而且一个学生也极少可能把这个年级所学的所有科目都买下来。而采用科目套,同一个地方就不会出现两本一个号的书,安全系数更高。因为一个学生用人教版,绝不会同时也用苏教版。
同期套
同期出版的几本书共用一个书号。
产生这种套号的主要原因在于,民营公司没有及时拿到那么多书号,而图书又要紧急上市,不得已时,就将同期出版的几本书共用一个书号。
全部套
这当然是最原始的套法了,没什么规律可循,买一个书号所有的品种就全出了。
某民营老总说,他认识一个人,一个书号将小学或初中所有版本、所有科目都出了,一共出了100多种。这多是最开始入行的小公司的作为,而且多是比较抵档的书,大出版社和大民营公司都不会采用这种方式。
以上不同的套号方式,有时是可以交叉使用的。尤其是上下册套,与科目套、版本套、年级套等各种方式,有时会同时采用。
用于晓华的话说:对出版总署一书一号的解读,是一个出版社一个解读,一个民营公司一个解读,所有解读都是为了规避政策风险,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有的必须是一号一书,有的允许上下册共用一个号,有的允许同一个科目的不同版本共用一个号,还有的允许同一个年级的产品共用一个号……书号政策已经被用绝了。就像同样是水,有人用杯子装,有人用脸盆装,有人用大桶装。
这样的结果,一个书号套2本书算是少的。如果科目套加上下册套,就可能是一号几本甚至十几本。再多的,一个书号出几十本、上百本都说不定。从笔者调研的一些大的民营公司来看,一号五六本,或十来本的居多,以上下册套和科目套最为普遍。有行业人估计,如果真正按一书一号计算,中国每年的图书出版品种至少暴涨1倍,甚至10倍都说不定。
由于书号资源的稀缺,有时民营公司的一套书得用好几个出版社的书号。比如同一个套系,小学部分是一家出版社的书号,初中部分是另一个出版社的书号,高中部分又是一个出版社的书号。或选修类产品在一个出版社,
必修类产品又在另一家出版社。
按我国出版法规规定,一个书号也可以出几本书,但是这几本书只能有一个定价,也就是说一个书号一个定价,套书无权再标单本定价。事实上,大量用套号出版的教辅不但有总定价,每本也多有单本定价,只是每家的处理方式不同。复杂点的写着一串数字,如“20092090”,内行的人就知道这本书是2009年版的,定价是20.90元。简单点的在封底画个小孩吹小泡泡,在泡泡里写个“7.80”,大家都看得出来这本书就是7.80元。还有的在书店上架时,重新在封底贴上代码和定价。更有人根本不理这些,明明白白地既打总定价,各册也打单本定价。总之,五花八门,去大书店一看就知道了。
一号多书给书业信息化带来很大困扰。一号多书使图书信息不唯一,销售、库存信息无法对接,成为社店信息对接和新华书店连锁经营的绊脚石。许多书店上架前不得不将图书重新贴码,浪费很多人力。为此,**教育集团自己发明了一套编码,“现在我们每一本书后面自己编制了物流码,就是每一本书设置了一个独特的身份证号。这个在全行业我们是第一家做的。物流码是条形码,跟国标条形码的16位进制的是一样的。这个成本不大,编完了就是一套软件,然后放到书的封面、封底上印刷就可以了。”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解决了公司内部的信息对接问题。
教辅套号在民营公司十分普遍,但并不是没有规范的一书一号。事实上,经过多年积累,一些大公司一书一号的比例已经能达到60%~90%。还有的公司一书一号的比例一直是100%。
尽管民营公司和出版社都在想法变通,但人人心里都知道,一号多书是不合出版法规的,在市场监管中是存在风险的。一家年营业额过亿的民营公司老总说:“我们现在走市场的书基本一书一号了,套号的书都是走系统的书。我很怕突然哪天一个规定,要求不许用套号的书——这种事是可能存在的,我不能赌。那样我一个地区几千万的订单,因为不是一号一书,这个订单就没有了。”
在心底里,民营公司老总都是愿意一书一号的。一位民营公司老总说:“宁可给出版社多让利,保证一书一号,这样在销售与库存的信息对接上也比较顺畅。”“我们不想一下大起大落,希望保持发展平衡和战略平衡,并不愿意一时利润率特别高,而要长远计划,积累一书一号从现在做起,把我们的很多书逐渐规范了。”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
越是规模较大公司,越是愿意寻求长远的发展,越是忌讳潜在的风险。因为规模越大,违规的风险对企业伤害越大。
由于教辅界默认的是,图书再修订可以继续用原来的书号,使民营公司有可能逐渐积累起一书一号的资源。目前,一些大公司基本一半以上的品种都可以实现一书一号了。尤其是在市场上零售类的图书,一些大版本的图书,为了销售方便,都是一书一号的。只是对于一些小版本才使用套号。
无论是书号实名制网络申报的严格监管,还是从自身利益出发,一些原来允许套号(尤其是上下册套)的出版社,现在规定不允许套号了。据星火教育反映,他们小学的产品原来是可以套号的,从今年开始出版社不让套了,得一书一号。但价格也降了一些,5000块钱一个号,算比较低的了。2009年他们计划出版的新书是400多种。
**教育董事长***说:“我们也套,但是很少了。我们合作的J出版社不能套,S出版社也要求不能套,Z出版集团现在也不让套。其实我们做到这种规模,已经浮出水面了,我们已经开始自己规范自己了,就用一书一号,也要为新华书店销售提供方便。”
梁山的金榜苑,一书一号的比例也占到总品种的百分之七八十。他们只有两大套系,“创新设计”和“步步高”,共有约有700多品种。套号的只是新课标的一些小版本,有的单本也就卖1000~2000册,成本都赚不回来,更不要说书号费了。
安徽经纶目前绝大部分图书都是一号一书的,这些书号是他们用十几年的时间积累和分担下来的。
尤其是做精品的教辅公司,他们品种相对比较少,更是一书一号,如曲一线、北斗。
曲一线自2003年成立以来,目前总共出版的图书也就600余种。当初为实现一书一号,曾辗转几家出版社。后来与首师大社、教育科学社稳定合作,基本保证一书一号。2008年对于一些小版本,曾用过一部分套号。2009年不允许套号之后,他们就又一书一号了。
北斗是一家专出地图类图书的民营公司,如果除去地理教材,在市场零售的地图类产品中,北斗能占到70%左右的市场份额。他们也做地理教辅,从开始即全部一书一号。他们的教辅与市场上的一般教辅完全不同,定位比较高端,没有练习题,更像一个地图册,而且是全彩的。他们的地理教辅也要向国家测绘局送审,合格后批给审图号。总经理张志豪说,市场上的地理同步练习,许多公司都能做,他们就不做,但他们的产品在市场上却是独一无二的。“做那个我们做不过他们,但是做这个他们就不行了。”
什么在制约一书一号,很显然,就是书号的成本。环顾世界各国,书号就是一个图书检索和流通的符号,是一个可以自由登记索取的符号。而在中国,它不但资源有限,而且价格不菲。2009年书号实行实名制,北京是全国试点,许多出版社要求上下册要分开,这样,民营公司必须再加付一倍的书号成本。
一个公司老总说:“我现在有1200种书,没有谁能一下给我1200个号,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给我1200个号,我一下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对于每年四五千品种的教辅公司公司更不用说了。
****公司有近3000个品种,现在公司有2000多个书号,他们每年新购四五百个号,2009年算少的,也得三四百。董事长***不无心忧:“现在版本那么多,每年都要交再版费,这是个马拉松啊。我就是看国家的,国家只要不管套号,我就套,我现在不套没办法了,不套成本就下不来了。”
操作环节
早期简单的买卖书号受到主管部门的严厉打击后,出版社又发明更具隐密性的“体内循环”,由民营公司把各项出版费用先汇到出版社账户,然后出版社以自己名义来支付。如今教辅公司与出版社具体操作又是怎么的呢?
印 刷
我国出版法规规定,印刷环节必须由出版社掌握。而教辅公司与出版社的合作中,印刷绝大多数是由民营公司来操作的,出版社要做的,是给民营公司开具一纸委印单(委托印制单)。
由于教辅品种较多,竞争激烈,运作复杂且灵活,出版社的印制效率很难达到。民营公司自己印,不但灵活,效率高,而且成本更低。***公司董事长***打了个比方:“他(出版社)印的话,(每册成本)肯定是5块钱。我来印的话,是3块钱,质量肯定还比他好。他买我的书7块钱,我中间还有利润。”
**教育总经理***也说:“所有的印厂都归我们自己管,出版社出具委印单。我们有好几个印厂,不同的厂印不同的产品,以便对印厂考核。只不过是以出版社的名义来付费。”
但其中也存在隐患。一般出版社只开一个委印单,一个委印单上只能写一个印厂一个印量;而实际上,一些印量大又紧急上市的图书会同时在几家印厂赶印。尤其是一些各地租型的教辅,比如浙江、湖北的民营公司要租型北京一家民营公司的教辅,租型这部分图书一般都在当地印刷。也有合作好的出版社会根据民营公司的需要开委印单,无论民营公司需要几个印刷厂,出版社都会开,但这是极少数。对于多数民营公司来说,这是没法解决的。
事实上,不要说许多图书在别的印厂印刷时没有委印单,就是有委印单的,印刷的量也不是委印单上标明的量。比如一个委印单上委托某印厂印2万册,实际可能印了5万册,而且还有两个印厂也在印。
像这种情况,如果严格去查,那些没有委印单的图书,以及那些超出委印单规定数量的图书,就成了非法出版物。就像买卖书号一样,在现在政策下是个进退两难的问题。既然没法解决,多数公司也就干脆只管先这么做了。
发 行
教辅公司与出版社合作出版的图书,也绝大部分是由民营公司发行的,出版社需要给民营公司的是一张发行委托书。
出版社发行效率相对较低,特别是对于教辅这样季节性强、竞争激烈的产品,出版社更显得力不从心。早在2004年,教辅出版大社之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副社长姜革文就发出感叹:“出版社集体溃退教辅出版!”
如今,在通过教委和新华书店目录征订的系统教辅领域,出版社仍有相当的份额,但在完全竞争的零售市场上,基本全是民营公司的品牌。民营教辅能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立足,一是要有过硬的产品质量,二是须高效的销售能力。许多大民营公司都掌握着自己全部产品的统一销售和运作权力。正如志鸿教育杨昊坤所说:“是我们全发,出版社一点也不发。他们也做不好。”
教辅公司掌握全部发行权的比例,应该在总数的70%以上。因为总体来说,教辅公司多比合作的出版社实力强,规模大,管理更好,效率更高。
少数出版社也负责一部分发行。
有的是双方协议由出版社发一部分主渠道。比如**公司的教辅,主渠道发行是**公司与出版社分别划定片区,出版社发一半,北斗发一半。“他先挑好的,华东那块,江浙、上海、山东这些都归他了,华中也归他。我在北京,北京市场就归我,再一块好的就是广东,然后就是东北、西北、西南了。”出版社主渠道销售的量比公司多,但所有民营渠道归北斗,这样总体约70%~80%的销量还是由**公司发行的。
***公司与出版社的协议是出版社发所有的主渠道。之所以这样做,一是这样可以抵消一部分管理费,否则每年要向出版社多交200万元;二是***公司的图书全部走直销渠道,他们的书也是为直销渠道量身定做的,两个渠道之间不会有冲突。出版社每套图书发行的量约有一两万套,***公司平均每套能销售几十万册,有的单科甚至可以上百万册。
***公司也给合作的出版社一部分图书。但公司是按普通客户一样的批发价给出版社,出版社再批发给别人,已经没法加价了,这就决定了出版社没法大量的来批发。出版社只能拿这些书在书店做做展示,销售的利润是微薄的。
**教育也说:“有时候会分渠道,有时候不会,大部分人不会,因为他(出版社)的发行比较差。我们倒是可以让他的书在我的渠道里发,我们只发他的英语书。”
品 牌
在教辅界,一些教辅的产品品牌在行业和读者中已经形成一定的影响,比如“星火英语”、“优化设计”、“教材全解”、“五三金典”、“创新设计”、“轻巧夺冠”等。许多读者购买时已经能够认清产品品牌,而不是出版社的名字。在行业内,教辅公司的企业品牌也有一定知名度,比如志鸿教育、金星教育、星火教育、曲一线等。
凡是有一定规模和一定品牌意识的,都会在自己策划的图书上打上自己产品的品牌。许多公司都有自己精心设计的LOGO,志鸿、金星等都请过专门的VI公司来设计。但是,无论在图书封面还是内文里面,你都找不到这些公司的名字,因为政策有限制。若非对行业比较熟悉的人,或非常专业的读者,一般人只能看到出书的出版社,根本不知道背后全权运作的其实另有其人。
有人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但这显然不利于公司品牌的树立。对此,**文化还发明了一套应对的办法,虽然不能打公司的名字,但他们把“**”两字打得无所不在。除了封面正式的产品品牌,在封面、甚至内文的每一页里,都有“**”两字的暗影,渗透无所不在。还有一些书内附夹一些单页的读者调查,或有奖活动,联系地址会写上公司的地址,但一般读者不会对此联想太多。
没有企业品牌已经成为许多大公司的困扰。曲一线董事长卫鑫说:“我们不能在书上打自己公司的名子,现在这个品牌只有行业内人知道,对读者来说就谈不上了。提起‘五三金典’,读者只知道是哪家出版社出的,有几个知道是我们做的?”志鸿教育董事长任志鸿也提出:我们做了十几年,人人都知道“优化设计”,但没有人知道我们。出版业能不能借鉴一下音像、影视的做法,有一个“出版社”,也有一个“出品人”?否则,我们连一个身份都没有,连打盗版都没依据,更不要说怎么去融资、上市了。
不打公司品牌还有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有残次品退换怎么办?金榜苑书页后面打的是:“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与印刷厂联系进行退换。”这样周转不是很麻烦吗?董事长王朝银说:“我们把关很严,有问题的情况极少。”
循环款
按规定,稿费、纸张、印刷费等属于出版核心环节,只有出版社有资格支付,合作出版的图书要通过出版社“体内循环”,一切费用由民营公司先打给出版社,由出版社出面支付。 目前在社科领域,许多款项确实还经出版社“体内循环”,而教辅公司由于规模较大,支付的资金动辄几千万,或出于资金安全,或出于运作效率,“体内循环”已经基本被抛弃。 “那怎么可能?那么多钱打出来给出版社,那不就出事了。”教辅公司也象征性地循环一部分,但比例已经很小了。
首先稿费是大部分不循环。有懂法律的民营公司老总说,从法律上讲,稿费是属于民事权。民事权就是公民之间是可以转让的,不是公权,是私权,私权是可以转让的。你查所有法规,都没有禁止这一条。法不禁止,就是不违法的。也就是说,民营公司是可以自己付稿费的。
就是核心的纸张费、印刷款,有的还从出版社循环,但大部分公司只是循环一部分,或根本不循环。
通过出版社循环的比例,各社不一,有的1/10强,有的只有实际发生费用的1/20~1/30。
一般来说,循环的款项指定明确用途的,出版社会及时支付出去。“稿费和印刷费都是我们自己出钱,要从出版社循环,出版社还是能及时把这笔款打到印刷厂的,大家都是重合同,守信誉的。”但有时候,钱打到出版账上,就不由民营公司做主了。某公司说,J出版社常年压他们2000万的资金,该付的款不及时付。
有的已经一点儿也不循环。志鸿教育杨昊坤说:“现在我们根本不必循环了,实际上就这一两年开始的吧。”
还有开始循环,后来不循环的。
一位民营公司老总说:“我们执行的都是亦步亦趋,老老实实的。**就跟我讨论,他说你们怎么还这样子,我们早就干了,不用转。我今年也开始直接付钱了,付各种费用,一看他们运作那么好我就付了。其实所以好多人都突破了,别人自己都按出版社来作账了,各种钱早就自己付款,哪有通过出版社?”
当然,也有完全循环的。
北斗张志豪说:“我们印刷费是全部都要从出版社循环的。出版社也能及时打给印厂,因为是我们的钱嘛。也有一些是压款的,我觉得那是合作得不愉快,我们很少发生这种情况。合作的几家就一家出版社不太好,欠我们的钱,其他出版社都是挺及时的。”
Z出版社合作的几家民营公司,也基本是完全循环的。因Z出版社比较守信,合作的民营公司对此评价也很高:“我们所有的主要成本都是出版社来负责支付,我把这些账款全打到他的账户上。(会不会你给他打过去,他不及时给人家支付?)我们作为合作伙伴,多少年了,那是不可能的,人家也不缺这点钱。好多社是有这种情况,**就老受这个罪,我们永远不受这个罪。”
也有的出版社不循环,又怕出事,就协同出版社、民营公司、印刷厂签订一个三方协议,明确规定由民营公司来支付各种款项。
增值税抵扣
民营教辅公司类似于出版社,实质是一个生产企业。但因为政策限制,民营公司注册时,只能注册成发行公司,是一个流通企业。由于这样的错位,民营公司的税款由此发生了根本的混乱。
正常来说,生产企业应该交增值税,也就是可以销项减进项,抵扣后交税。民营教辅公司实质上是一家生产企业,应该把销售款项减去生产成本,然后进行交税。但按流通企业的标准,纸张、印刷款就不属于他们业务范围,是不能进行抵扣的。如果这样的话,民营公司的税赋是非常大的,于是他们就开始想法偷税漏税。开始是图书销售用现金交易,不用支票,就不会产生流转税。但随着商业信用体系的完善,已经很少有人再提一麻袋现金去交易了,无论出于安全还是方便,都选用了银行支付。这样,税就无法逃避。
问题在于,他们实质是一个生产企业,按流通企业的税赋太大,于是有人开始用纸张费、印刷费去税务局抵扣。税务局不知道出版行业的具体规定,是认可抵扣的,等于默认了这些公司是一个生产性企业。
一部分企业抵扣后,更多的企业人开始效仿。如今,大多数民营公司都在抵扣税。一个民营公司老总说:“出版社都能抵扣,还有免税退税政策,教辅这么大的架子,我们不抵,那税太大了。早期我们还进点出版社的书,还有一点进项的发票。现在就我们卖的全是自己生产的,没有进项费,只有印刷费,只能这么抵。过去政策管得严的时候不行,现在大家都这么做了。出版与税务是两个系统,出版政策问题,出版局在管;税务局不管你的行业政策,他只是管你的税。这是两条线。”
做是做了,但这种错位是每个民营书业老总的一块心病,只能做,不能说。“这个帽子绝对不安全。一个民营公司,他进了17的税,改为委托加工,实际上你变成生产企业了,但是你注册的是一个流通企业。流通企业这样做,就是在超范围,这就是一个地雷。这也是一些民营公司不断注册公司的原因,割尾巴,规避风险。民营公司做大的企业没有一个不想正经交税的,但没法儿交,不知道怎么交。”
还有一些担心风险的大企业,是没有抵扣的。****董事长***说:“我们没有做。增值税票按规定,我们是不可以做的。实际上90%的人都在开,但是大的几个都没开,***没开,***没开,我们也没开,**在开,其他的一些公司我不知道了。但是小的是绝大部分都开的,你像做教育的那些都开的,教育都要票。”
没有抵扣,税费太大怎么办?就要想法减少营业额,有些发票请出版社开。出版社也愿意走量,愿意把自己的销售额做大一点。出版社可以抵扣,不用担心销售额大就得多交税。有的出版社会免费开发票,有的出版社还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某出版社跟民营公司约定每开一笔发票交1%手续费,这家公司年销售数亿元,可想1%的手续费也成了一笔巨大的支出。
也许民营公司的一切错位,都在于这个注册的错位。明明是一家生产企业,按行业规定只能注册为流通企业。这些所谓的流通企业,实际上在做生产企业的事。承认它,违反现行出版行业法规;不承认,它又是确确实实的客观存在。
某民营公司老总受省新闻出版局委托,起草当地出版创意产业园的方案,局长鼓励可以大胆想象,有一些突破性的设想,民营公司老总却哭笑不得:“我们讨论的所有合作模式和操作方式,现在都有了,没一个是新的。现在就是让政策能够再表一下态的问题。中国改革的一大特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可现在这个大河都已经干了。
我们局长还要我放开想象,放开什么想象?该有的都有了。出版不开放,我怎么想象?”
搏 弈
由于特殊的行业政策,民营公司要从事出版,必须与出版社进行合作。许多出版社因为自身效率低下,也乐于甚至依赖同民营公司的合作。但民营公司与出版社同时又是不同利益的市场主体,合作的同时,两者的搏弈也随之展开。
有的出版社机制活,效益好,有品牌,对合作公司和项目也有严格的选择。他们根本不做一手买卖的交易,而是要求合作出版,民营公司只能做为一个供稿人的身份拿版税,或至少出版社要取得新华书店渠道的发行权。要借用他们的品牌,就得付出不菲的代价。
还有的出版社机制僵化,效益低下,买卖书号就成了出版社的主要收入来源。尤其是到了下半年,一些上半年任务完成不好的编辑就开始着急,到处托人帮忙介绍买书号。
其中不乏许多生动的案例。
某民营公司在专业领域的市场业绩非常好,但与系统领导部门直属的一家出版社发生冲突,系统领导机关通过种种资质限定制约民营公司的发展。直属出版社更是对其采用“胡萝卜+大棒”的政策,一面示好要与其成立合资公司,并许诺每年补助不菲的出版经费,一面又警告如果不合资就要压制别的出版社少给他们书号,在政策上也会有许多限制。
另一家民营公司是较早获得总发权的企业,因为总署鼓励,曾参加过一次本省的教材发行招投标,但从此以后,新华书店就把他们当成了仇人,省店每年给各地的新华书店发一次文件,明确规定不允许销他们一本书,他们的书一直不能进本省的新华书店。2009年这家民营公司与省新华书店达成妥协,重新合作。合作的前提是,民营公司支持新华书店作为教材发行的唯一渠道。“我们双方合作的备忘录上写得很清楚:我们支持新华书店作为教材发行的唯一渠道。”其总经理感慨,你是一个民营企业,你把自己放在一个弱势群体,永远没有必要和国家的政府部门去争。民营企业可以去整合资源,可以去争取政策,但不要惹恼国有。
某远边出版社,完全以卖书号为生,是行业皆知的卖书号大户。多年经营此道,前几年政策氛围紧张,书号价格看涨,他们也调整策略,对一些大型民营公司适当提价,同时舍弃一部分有多年关系价格较低的老客户,发展一些有更高现金价值的新客户。合作的民营公司当然不愿意提价,但因为书号是他们绕不过去的一道坎,只能无奈接受。
另一家出版社也想对合作的民营公司提价。不过,这家民营公司太大了,不吃这套,当年抽走了与这家合作书号的1/3(价值几百万吧)。这家出版社害怕了,最后不但没有提高书号费,反而主动降低了一些。
不但出版社与民营公司存在利益搏弈,出版社体系内也同样存在竞争。笔者就亲自经历了两件事。
一家地方出版社的编辑向笔者抱怨,同在一省的某家出版社书号价格降到了6000元,实在让他们没法做。而且反映,一些中央出版社的价格也只有1万元。他们与一些想做地方志的单位谈合作时,人家说他们书号太贵,并拿出与中央出版社的合同,说人家收费也只有1万元。
还有一家规模很大的民营书业老总曾向笔者提起,他们现在使用的书号太贵,有更合适的出版社可以介绍给他。笔者受人之托,将此事与一出版社领导说了,那位领导说:不行,我们没那么多号。事过几月,出版社领导打来电话,希望尽快合作。说现在出版社要改制,他们愿意为此事向总署专门上报,申请增批100个书号。“总署不是在鼓励民营书业发展吗,我们这也是为民营书业提供平台嘛。按他们原来的价格,1个号2万,一年就可以增收200万。”笔者向民营公司老总转达此意。民营书业老总说,另一家出版社已经与他们联络,希望以每个书号三四千元的价格,请民营公司将大批产品移至本社出版。因为该社在与众多民营公司合作中,也觉民营公司良莠不齐,合作变动大,有的还不规范,他们愿意以较低价格请这家规模较大且运作规范的民营公司长期合作。
这种搏弈甚至出版在同一家出版社内部。
曾经某出版社一个老编辑联系了一个合作出版的大项目,已经向编辑部报出选题,但后来感觉进度比较缓慢。
这位编辑正催促中,却见这套书已经出现在本社的印制名单里,责任编辑赫然写的是其编辑部主任的名字。原来,其编辑部主任发现项目较大,在名与利的驱使下,与民营公司直接取得联系,许以更优惠的合作条件,将合作的责编改为自己。老编辑自然十分不平,将此事反映到社长,并要求合作的民营公司另投他家,免得加剧他们社内矛盾。
随着出版社转企改制政策的明确,2010年底除4家公益出版社外,所有出版都要转为企业,一些自身实力不过硬的出版社不免心虚。另一方面,关于要给民营公司合法出版通道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一些出版社希望赶上国有民营合作的末班车。2009年初民营教辅订货会,北京南二环的一个饭店里,来了一批出版社的副社长,他们从甘肃、云南等各个省份赶来,希望寻求民营公司合作。他们一方面约请民营老总吃饭沟通,一面又不由有点难舍情面。
“民营书业的人看着他们感觉怪怪的。因为原来是买书号找不到门路,求爷爷告奶奶,现在出版社领导出来找民营了。他们眼看着自己出版社在竞争中缺少资本,甚至有生存之忧,很想跟民营公司合作,但是他们又觉得有点下不来台。”一位在会上接触了四五家出版社的民营公司总经理说,“最近主动出来找民营公司的出版社,很多都是有思想和有危机感的,他也不敢随便跟民营公司合作,一般他们也有一些自己的优势,或者自己擅长的领域,有的是做省内系统的,我们合作就可以有一些互补的需求。他在他系统里做,我在我系统里做,双方有合作的基础。对此我印象很深刻,是他们主动找到我们,这只是一个信号。”
但无论如何,出版社仍是目前法定的正统,几乎所有的民营公司老总都反映,无论出版社效益再差,跟他们打交道时出版社的人都很牛,明显感觉自己高人一等。
而且,在国有民营的合作操作中,还存在一些细节的问题。
比如效率方面——
书号配给的时间太长。正常情况下,出版社通过网络实名申请,一周左右就可以拿到书号。而有的民营公司反映,他们向出版社申领书号,得提前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合作的书号得出版社特定领导签字,遇上节假日,或领导出差出国,别人不能代签,民营公司只能干着急。“现在市场变化那么快,我的内容,尤其是书名,有可能随时要变动,提前三个月就得定下不能动,这个程序太漫长了。”
审稿效率太低。***公司反映说:“出版社实际上已经审不了了。原来我们品种少,它审一部分是能审过来的。但是产品一多,速度一快,它确实审不过来了。审的周期有一周的,有十多天的,有半个月二十天的,效率很低,对我们公司的发展制约很大。”
又如诚信方面——
出版社一号多卖。据新闻出版总署检查发现,蒙古某出版社就存在严重的重复买卖书号现象,仅在湖北省一地就重复买卖书号达几十个,而且使用同一书号的图书类别相差很大。如其将同一书号卖给山东某公司出版社科类丛书之后,又卖给湖北某公司出版教辅类图书。
出版社不及时支付循环款。因为要规避买卖书号,民营公司的纸张款、印刷款要先打给出版社,由出版社出面支付。但款到出版社后,便会出现出版社不及时支付的问题。据某公司反映,某出版社常年压他们2000万的循环款。多家民营公司反映有些出版社存在这个问题。“我们认为他合作不讲诚信,他的效益差,就把你的钱压下了。他要耍赖,我也没办法,一点折也没有,只能以后不跟他合作了。像**出版社、**出版社、**出版社都跟我耍过赖,我都不和他们合作了。”
出版社发书不回款。一些民营公司反映,本来民营公司已经付完书号费了,但是出版社又提出要发一部分书,而发完后又不给民营公司结款。有时给出版社的书比书号费还贵。
所有这些,还给民营从业者带来一些负面的心理影响。
**教育副总说:“不买书号的时候也没感觉有什么,每买一次书号就相当于自己告诉自己,自己处在不具有出版资格的边缘地带。是对自己精神方面的一种提醒,国家执行的是不公平的待遇。这对我们是一种限制,在继续向前发展的过程当中,会有所顾虑。如果有出版资质的话,我们会考虑上市,可以放心搞许多研究和项目。现在,没有出版资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公司总经理也明显感觉:“与国有出版社打交道跟别的资本打交道感觉很不一样,他们是拿着出版资源的,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实际上跟出版社合作就是一种不对等。无论他们出版社的效益有多差,但他们老觉得自己很牛,认为我们是不合法的。”
***公司董事长也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没有书号,做书像偷偷摸摸的一样。从策划到发行都是我们做的,其实就是一个主体,但我必须受制于出版社,怎么可能做大做强?我们当然是愿意独立的,不独立你的思想没办法发挥,很多的想法没法实现。就像参加比赛,你的手脚被束缚着,你怎么能赢得比赛啊?不要说束缚了,参赛的运动员有一点情绪干扰,有一点思想波动,都会影响成绩,更别说束缚手脚了。”
**教育总经理认为,国有出版社有国家政策保护,目前这种格局,至少5年10年都不会改变。而且,就算真平起平坐了,出版社还有多年教材出版的优势,他们控制着国家的教材资源;新华书店单独发教材,他控制着发行的资源。实际上国家赋予的资源是不平等的。
最后要提到Z出版社,这是笔者所接触的民营公司满意度最高的出版社。
Z出版社合作的几家民营公司都很稳定。为了与民营公司进行对接,Z出版社专门成立了一家书刊发行公司,注册在上海的高新区,可以有免税优惠。发行公司自己不策划,就是与合作的民营公司对接经营。政策上规定民营公司不能付的各种费用,就通过发行公司来付。因为这是出版社的独资企业,完全符合出版政策。民营公司所有销售的款项都回到Z出版社账上,Z出版社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费后返还给民营公司。仅这一点,99%的民营公司都不敢这么做。但Z出版社每次收到回款后都会及时返到民营公司,一点儿也不扣。而且,书号费没那么高,每次需要都会及时给。当年新华书店系统只认出版社,Z出版社就帮民营公司开发票,甚至先开发票后算钱。原来图书订货会根本不让民营公司进场,Z出版社就给合作公司发出版社的工作证。万一政策上出了什么问题,Z出版社也会动用他们的政府关系帮助解决。
与Z出版社合作多年的一家民营公司老总,听到针对出版社的不满之辞说:“那是他们没跟Z出版社合作过。”另一家合作的老总也说:“不是就交笔钱,合作有感情的。”
(本文原载于:《2009中国民营书业发展研究报告》)